海口网4月16日消息(记者陈敬儒)近日,海南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2016-2030年)》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实施方案》指出,要逐步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探索改革中医医疗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逐步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也就是说,只要取得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在中医药方面有一技之长,就可以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
不仅如此,《实施方案》还明确,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并鼓励社会资本在海口、三亚、保亭等适合度假疗养的城市建设一批以中医康养保健服务为重点的中医康养度假村,开展中医诊断、治疗、康复、养生等服务,将海南建设成为面向旅居人群和国内外游客的康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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