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在南大桥下招揽办假《出生医学证明》生意,一人负责制造假证。海口一对男女因办理虚假的《出生医学证明》,犯下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12至2013年底,被告人李维某(男,现年42岁,海口人)在明知办理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用于落户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接受6名新生儿父母委托,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及落户材料交给冯某(女,现年44岁)。冯某拿到资料后交给委托人,并收取一定费用,冯某再支付费用给李维某。
2016年8月4日,公安民警抓获被告人冯某,从其住处扣押空白出生医学证一张、手机一部,以及郑某等七人的资料(包括毕业证、户口本等),资料在破案后已发还给郑某等七人。
同年8月17日,被告人李维某被网上追逃。同年9月26日,李维某自动投案,民警从李维某处扣押伪造的出生医学证明一张、居民户口薄一本,并从两名委托人郭某某处扣押伪造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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