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人们都希望拥有干净优美的生活环境,如何恰当处理我们每天产生的大量垃圾,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让城市“轻”下来,是摆在世界上所有国家面前的一道难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三条提出,加强垃圾综合治理,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20年,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大力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倡导垃圾分类,打造城市宜居环境,进一步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至此,垃圾分类产业化、市场化势在必行。近年来,海口在垃圾分类方面也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推行缓慢,现在,我市再响垃圾分类“发令枪”,本报开辟专栏,与读者共同见证海口垃圾分类工作,真正让海口这座滨海城市“轻”起来,更加漂亮起来。
4月17日,记者从市环卫局了解到,为了推行垃圾分类,让城市“轻”下来,我市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拉开帷幕,全市131个单位参加首批试点,开启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新的“征程”,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减轻城市负担,让海口“轻”下来。
记者 李传华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试点
海口开展垃圾分类早在7年前就已开始,2010年8月,我市确定的部分党政机关、学校、大型企业、酒店、景区、港口、车站、码头、农贸市场、商场等具有代表性的50个单位、35条道路开展垃圾分类处理试点,虽然收到一定效果,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得以在全市推行推广。
2016年底,中央有关会议明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了至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工作目标,我市积极响应中央决策,启动新一轮垃圾分类,首选131个单位作为试点。
记者在市环卫局提供的试点单位名录上看到,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是参与试点工作的“排头兵”,如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省司法厅大院、海南侨中等。
垃圾分类覆盖率明年达100%
据介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将以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着力规范“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源头减量”的处理体系,逐步建立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市场化运作、法制化规范的运行机制,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今年,每个区将各选30个以上单位,包括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住宅小区等进行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垃圾分类知晓率在试点单位人群中达到100%、分类参与率达到80%以上;建立健全相应的标准体系和监督考核体系。2018年,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
化繁为简生活垃圾分三类
据市环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使新一轮的垃圾分类工作不重蹈过去的覆辙,形成真正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我市化繁为简,将生活垃圾分类化分为三类,即“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干垃圾是指“可回收物”,包括“饮料瓶类、废包装物类、鞋衣物类、废纸类、废玻璃类、废塑料类、废金属类”等;湿垃圾是指“易腐垃圾”,包括废弃的蔬菜瓜果、废弃的鱼虾、过期食物、茶叶渣、剩余的米饭面食等;有害垃圾是指废充电电池、废荧火灯管、废杀虫剂、废农药、过期药品等。
这位负责人介绍,全市将配发统一的分类垃圾桶,张贴老百姓看得懂、识得了的标识,方便市民使用;同时,将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组织党政及企事业单位、学校、志愿者队伍等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
(海口网4月18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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