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9日电(于子茹)记者今天从最高法获悉,最高法将于今年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法院内部“灯下黑”的问题。
去年以来,全国各级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坚实基础。“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离‘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不到两年的时间,能否取得最后胜利,今年至关重要。”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少军在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在我们全力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性阶段,吃拿卡要、冷横硬推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乱执行、违纪等屡禁不止。”吴少军指出,一些执行领域的害群之马,使广大执行干警“付出的心血付诸东流,极大损害了执行的声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信赖。”
为了解决执行行为中的“灯下黑”问题,最高法宣布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现在开始到今年11月。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有六项,包括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最高法还将发布《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严查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超标执行、违规评估、挪用执行款物、在执行案件中违规会见当事人、充当诉讼掮客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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