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某高校设置“失物招领费”,要求领回丢失物品的学生需缴纳5元至20元不等的钱款以奖励拾金不昧者的消息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
   
 您当前的位置 : 黄灯笼辣评>社会民生>

“失物招领费”该不该收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7-04-20 08:38

  日前,四川某高校设置“失物招领费”,要求领回丢失物品的学生需缴纳5元至20元不等的钱款以奖励拾金不昧者的消息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一时间,将“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有偿化”,是在进一步鼓励拾金不昧的行为,还是对传统美德的“亵渎”,成为网友们讨论的焦点。

  其实,“失物招领费”并非新鲜事物,不少学校已经有了类似探索。而且,该校的做法也并非强制,而是颇具弹性,如果学生不愿意交钱,校方将支付费用以奖励拾金不昧者。此外,政策的出发点也算说得通,一是通过物质激励引领向善的风气,鼓励校园内形成拾金不昧的良好氛围,二是提醒同学长记性,改一改“马大哈”的毛病。最重要的是,该做法是在一定程度上具备法律基础的,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也就是说,拾得人有权在归还遗失物的同时获得必要的补偿。

  既然从道理和法理上都说得通,为何该规定还是引发了网友的争议甚至反对呢?仔细想想,个中缘由不难理解。

  一是在公众的心目中,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道德的闪光点,捡到东西主动归还,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无论有没有报酬,咱都得这么做,这是一条道德准则,牢牢刻印在咱每个人的心底。通过报酬鼓励,这做好事儿似乎变了味道;二是尽管费用不多,但是制度和标准要清晰公正,究竟什么情况下奖励5元、什么情况下奖励10元、20元,其条件、标准、奖励对象与方式等是否进行过必要的公开,是否征求过老师与学生的意见,这些看似是小事,实则折射了学校的管理理念。

  从这个角度来说,是否设置“失物招领费”看似事情不大,但背后有很多内容可以反思。有道德与法理之间的关系问题,有高校育人目标与实践方式之间的关系问题,还有事关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的公开、民主与规范的问题等。

  要想将一项新的探索沉淀为成熟的制度,对于高校来说,还需要经过审慎论证和必要的信息公开,惟其如此,制度探索才能真正激发善举、行稳致远。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郝伟栋] [编辑:余冰月]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