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虹口公安局侦破一起擅自破坏消防设施导致居民财产损失案件。目前,李某因涉嫌损坏、挪用公用设施、器材被处以行政罚款,其还将面临物业向其追讨的巨额赔偿款。
4月16日晚21时,虹口区虹湾路55弄的物业公司向辖区江湾派出所反映情况:该小区18号楼35层楼道内的消防栓被人私自打开,造成35层多户居民家中进水、18号楼内的两部电梯故障。接到报警后,民警到实地查看情况,35层楼道消防箱上的封条已被撕去,消防箱内的消防栓被人打开过。民警调查发现,该楼总共35层,通常来讲除了居住在该层的住户,一般人不会没事跑到顶楼去,更不会有人无缘无故去打开消防设备。35层共四户人家,其中已入住的两户居民怨声载道家中早已水漫金山,此外还有一户空关,另一户正在装修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当民警敲开这户正在装修人家的门,里面的装修工人矢口否认动过楼道内的消防设施。于是,民警到物业调取了电梯内的监控,当晚19时16分左右,装修工人李某进入电梯乘到35层并无异样。而在19时55分左右,其从35层乘电梯离开时却浑身湿透,还不时掸去外套上的水滴。万万没想到,装修工李某面对监控仍旧抵赖,而细心的民警发现16日当天,装修工正在进行防水层铺设,装修户内的进水总阀肯定是关闭的。民警再度询问李某身上的水是哪里来的?李某迫于压力终于如实交代的确是他打开了楼道内的消防栓,究其原因却让人哭笑不得,正是因为在进行防水层铺设施工关闭了进水总阀没水,为了洗手才打开了楼道内的消防栓取水。
警方提醒,消防设施属于应急专用设备,擅自动用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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