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日),因抢活将两名“同行”打伤的黑救护车揽客者高进牌,涉嫌寻衅滋事在朝阳法院受审。 新京报记者王贵彬 摄
给黑救护车揽客的高进牌,为抢“生意”在医院门口与两名“同行”发生争执,后将对方打伤。昨日上午,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的高进牌在朝阳法院受审。被高进牌打伤的两人也在庭审现场与高进牌法庭对质,他们的讲述,也揭开了医院周边黑救护车的“江湖”黑幕。
当天,新京报记者还探访了案发地朝阳区崔各庄乡地坛医院,发现仍有黑救护车在此招揽生意,揽客者称因为价格便宜,他们仍有市场。
黑救护车“内斗” 殃及“客户”
高进牌1983年生,不高,身形偏壮,他和两名被害人均无正当职业,均以为黑救护车揽客为生。
公诉机关指控称,去年7月9日凌晨1时许,高进牌在朝阳区崔各庄乡地坛医院南门,因黑救护车抢活一事与王某发生争执,后伙同他人将41岁男子王某打伤,致其胸部、腿部受伤,同车42岁女子付某也被打,肘部和臂部受伤。此外王某所驾驶的车辆也被砸损。
据高进牌说,案发前一日上午,他接到一个家属电话,约定晚上12点要去山东菏泽,还谈好了7500元的价钱。当晚10点他把黑救护车停到医院南门停车场,等着这名家属,但对方来称不用车了。
高进牌当时正和同行“王某”聊天,发现对方也在等一个拉去菏泽的病人,于是意识到“生意”被抢,“我跟他说这活儿我已经应了,他不依,我就和他打了起来。”
涉案的黑救护车外观与普通救护车别无二致。 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
被打的王某称,当天晚上高进牌一方7、8号人,在混乱中砸了他的救护车。付某称,当时自己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打了两嘴巴。车上“客户”申先生在证言中称,他在进医院前一小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对方问“你们是不是有人要出院,6500走不走?”。
申先生回忆,当时自己从没联系过这个号码,问对方怎么知道的,对方说了句“你别管了!”就挂了电话,结果遇到了黑救护车之间的冲突,自己的女儿也被打。申先生认为,冲突起因是因为他没用高进牌的车,但自己从未联系过高进牌,“付某的救护车是我自己上网搜的”。
称医院停车场有“关系”被否认
据高进牌称,近年来自己一直在北京各医院开黑救护车,2012年曾因“抢活”被丰台警方刑事拘留。2013年,他转移到崔各庄地坛医院揽客,平日在门口发小广告,负责联系回老家的患者和黑救护车,从中赚取提成。
高进牌称,他之所以能在医院揽客,系因认识承包医院停车场的张某,还经常请张某吃饭。“案发后一个月我才知道有打架的事,还是停车场保安告诉我的”,张某在证言表示,知道高进牌在医院门口为黑救护车揽客,但和对方并不熟悉,也没有经济往来。
检方认为,高进牌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认罪。我愿意一人赔一万”,高进牌表示愿意赔偿两名被打的“同行”,但被王某和付某拒绝。
辩护人对高进牌做罪轻辩护,认为事件起因黑救护车纠纷,事出有因,危害较小。公诉机关建议判处高进牌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年6个月以下。
此案未当庭判决。
案发医院周边发现的黑救护车小卡片。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
释疑
伤者财物丢失为何没追究?
王某和付某在报案记录及庭审上称,事发当时王某丢失了金项链,被砸的车上两万现金也不翼而飞。但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检方并未就此追究高进牌刑事责任。
检方解释称,关于现金2万丢失,目前只有付某陈述是高进牌造成的,对此说法尚没有佐证,2万现金在车上的说法也没有取款凭证等证据,而王某第一次证言称对此事不知晓,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对这起事实不做刑事上的评价。
此外根据现有证据,王某金项链的丢失责任,没有指向高进牌,而且没有在高进牌处发现王某丢失物品。
探访
案发医院周边仍有揽客者
证据显示,高进牌和王某两人开的车都是河北牌照的“120救护车”,外观和内饰都和正规救护车一样,车内还有“已消毒”字样。两人在法庭上也承认自己开的是黑救护车。
王某称,他的救护车挂靠在河北省保定市某门诊部,如果患者需要会给派随车的医护人员,“要是人家需要医护人员,俺们就不拉了”。
就崔各庄乡地坛医院是否还存在黑救护车,新京报记者昨天对这家医院进行了回访,在停车场、急诊处和病房内,并没有发现救护车的小广告。一位护工透露,目前医院内部管理严格,黑救护车的揽客者不敢出现在医院内,“但可以到医院门口看看。”
在医院东门外,看到一辆破旧的面包车,车玻璃上印着“120长途组”的广告字样还有联系电话,车窗边上也插着很多小卡片广告。
“找救护车吗?”一位在门口趴活的出租司机上前低声说。他声称能联系到“黑救护”,15元一公里,没有起步价,“车上两个司机和一个跟车的,如果不用药就没有别的费用。”
“我们跟正规救护车一样,车上什么都有,主要我们便宜啊,正规的你怎么着得贵一倍。”他说,因最近查得严,所以车都不会在医院附近出现,如有需要打电话联系。记者刘洋
相关链接:
昆明现“山寨”救护车 车内只有担架和氧气罐(图)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