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判决微信骂人者赔偿一成损失。
   
 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女友闹自杀 男子微信恶语刺激“骂死人”被判赔偿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7-04-21 12:56

  记者昨从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判决微信骂人者赔偿一成损失。

  2016年6月19日中午11时左右,于某某(男)因琐事与女友汪某某在微信中激烈争吵。因在气头上,汪某某就拍了一个双脚站在河边的照片,发到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于某某看见后,却没有马上安慰和劝阻,而是刺激对方,并威胁要将其放在家中的包从楼上扔下去。此举进一步刺激了汪某某的情绪。

  11时22分,汪某某又发送一条微信:“你扔,我就跳,反正我在你心里永远都是这样,太好了,被人欺。”

  11时30分,汪某某又将有河边水流的视频发送到微信朋友圈。没曾想,男友于某某在微信聊天中仍言语污秽,辱骂其“神经病,你去死吧,东西都丢了,可以去死了。”之后,接着又发送“你跳下去一了百了”,“你去跳吧,没人会可怜你在乎你”及其他辱骂语音等聊天内容。

  之后,汪某某跳入河中。

  当天中午,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一女子溺水,赶到现场后确认,该名女子就是汪某某,已经溺亡。

  2016年8月15日,汪某某的父母将于某某诉至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汪某某死亡导致的各类损失的40%,共计约33万余元。

  法庭上,于某某对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但他辩称,之所以要扔汪某某的东西,是因为要退房而汪某某不来拿。汪某某自杀的原因,是因为她向她爸爸要钱没要到才跑了出去,以前就曾多次有过自杀行为,但均未成功。于某某还辩称,汪某某说过她会游泳,但她没有游上来,说明其自杀意愿很强烈。并辩称自己与汪某某只是普通朋友关系,汪某某作为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认为其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针对二人之间是否为男女朋友关系这一有争议的事实,法庭准许原告方提出的两名证人出庭,承办法官方玉宝通过证人提供的二人合影照片、两次火车票购票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判定二人关系亲密,并非被告辩称的一般普通朋友。

  法院经审理认为,汪某某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受到言语刺激后处置不当,对自己的生命不加珍惜不计后果,应当对于自己跳河溺水身亡承担主要责任。事发时,于某某并不在汪某某身边,但其言行对汪某某最终跳河显然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判决其对汪某某死亡承担10%赔偿责任,赔偿8.2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2016年11月11日,判决正式生效。

 

相关链接:

江门女子欠债2500万自杀身亡 法院判丈夫不用偿还
90后男子海口一旅馆内疑烧炭自杀 曾在QQ群直播死亡
女大学生“负债”自杀 校园贷平台该当何责
安徽患者难忍疼痛欲自杀 千里外河南医生跨省救人
男子微博直播称要自杀 民警3小时找到抢救成功

 

 

相关链接:
男子微博直播称要自杀 民警3小时找到抢救成功
安徽患者难忍疼痛欲自杀 千里外河南医生跨省救人
女大学生“负债”自杀 校园贷平台该当何责
90后男子海口一旅馆内疑烧炭自杀 曾在QQ群直播死亡
江门女子欠债2500万自杀身亡 法院判丈夫不用偿还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王忠会] [编辑:金慧仪]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