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兜底保障制度
贫困人口门诊一般诊疗费将全报销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健康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去年,我省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90%,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数比2015年减少了27.15%。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兜底保障制度,实现贫困人口门诊统筹中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全额报销,贫困大病、重病患者实际报销比提高到90%以上。
据介绍,去年我省健康扶贫成效初显,43.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县财政全额补贴,基本医保政策实现全覆盖。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达到78.4%,县域内住院合规费用在新农合、大病保险和民政救助补偿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了80%以上;建立医疗兜底保障资金的市县,贫困患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了90%以上,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个人自付部分(含目录外费用)再补偿90%,澄迈县个人自付超过1000元(含目录外费用)的由政府兜底保障。
据统计,去年,我省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多优惠报销1921万元,受益78万人次;民政救助报销815.72万元,受益2014人次;医疗兜底保障751万元,受益7700人次。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90%,健康帮扶联系人落实到户、到人,定期随访常态化开展,健康扶贫的满意度不断提高。根据省扶贫办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数9541户,比去年减少了27.15%。
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省将在确保43.9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兜底保障机制,采取包括如新农合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78%,贫困人口门诊统筹中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全面推行市县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使农村贫困慢病患者享受新农合门诊报销、特殊病种门诊报销的同时,农村贫困大病、重病患者在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和民政医疗救助的同时,可得到商业健康保险再次补偿;市县政府将整合扶贫资金设立医疗兜底保障专项资金,对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补偿和民政救助后,剩余医疗费用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贫困人口,由市县政府设立的专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解决等举措。我省将把贫困大病、重病患者实际报销比提高到90%以上,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钱看病。
为了确保精准扶贫,我省今年还将建成省级健康扶贫信息系统,确保健康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精准。市县卫生计生部门在本级扶贫办提供数据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核实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户数、所涉及到的人口数以及患病人数,并及时将核准的数据反馈至扶贫办和省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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