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临高县政府决定从4月1日起,将全县辖区划定为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近日,临高县森林公安局侦破该县设立禁猎区以来首例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案,刑拘犯罪嫌疑人1名。
3月20日,临高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临城镇来安村巡逻时,发现两名男子骑着一辆摩托车,车后挂有一只疑似“毛鸡”的动物。民警立即示意摩托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对方不但没有配合,反而驾驶摩托车迅速朝着一条小巷逃窜,并将车后挂着的动物丢在小巷里。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动物为褐翅鸦鹃,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列入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在临高县公安局情报中心协助下,办案民警锁定了两名涉案男子为符某清和李某福,主要犯罪嫌疑人符某青案发后潜逃。办案民警多次到符某青家中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符某青迫于法律压力,于4月14日向临高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对其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褐翅鸦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符某青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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