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海口市旅游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两个规范”和把好出境旅游“六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加强对文明旅游工作的引导,把文明旅游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持续推进文明旅游工作。
《通知》要求做好文明旅游“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要求旅行社在行前,对旅游团队进行文明旅游专题教育,明确带队导游为责任人。教育游客言谈举止文明、用餐文明、交通文明、住宿文明、观光文明等内容;行中引导要求带队导游在组织旅游团队旅游行程中,负有引导游客文明旅游责任,应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行后总结要求团队旅游行程结束后,带队导游应当对自己所带团队文明旅游情况进行总结,并出具书面的报告给单位负责人。
《通知》还要求严把护照、组团、出境、交通、落地、行程“六关”。“护照关”是出境游的前提条件,在办理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时,要在业务工作流程中增加教育引导环节,做到有文明旅游宣传材料,有告知教育、引导信息等;“组团关”要求组团旅行社坚持行前教育,必须在出发前召开出团说明会,把出境的游客全部纳入教育范围;“出境关”主要指机场、口岸出境处要广泛开展文明出游宣传,让文明旅游宣传处处可见,出入境民警事事提醒游客,“出国旅游,文明相伴”;“交通关”就是要让游客出发前,在候机候车、乘机乘车过程中,时时处处感受到文明氛围、接受文明教育;“落地关”要求领队与地接导游做好对接,及时普及目的地风俗习惯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有关禁忌的内容;“行程关”要求落实领队和导游在全过程中的责任,并对不文明行为重点追溯游客本人和领队、导游双向的责任。
同时,海口市将全面落实《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和《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要求海口市导游员要能够切实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将业务工作和文明督导同时做好,充分做好游客出游高峰的应急工作,避免特殊情况引起的不文明现象的发生,积极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海口市旅发委将相关旅游企业贯彻“两个规范”落实情况作为“文明旅行社”、“文明导游”等评选的重要指标,作为对旅行社、导游进行常规检查的必查内容进行督导。对在检查中发现贯彻落实“两个规范”不力的旅行社、导游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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