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西林业造纸厂厂长安明明等5人利用改制、转让和拆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案25日一审宣判,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5人有期徒刑4年半至12年不等。
   
 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广西原国企老总贪腐千万一审判刑12年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7-04-25 14:41

    4月25日,原广西林业造纸厂厂长安明明等5人利用改制、转让和拆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一案公开宣判。柳州中院供图

  原广西林业造纸厂厂长安明明等5人利用改制、转让和拆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案25日一审宣判,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5人有期徒刑4年半至12年不等。

  广西林业造纸厂前身是位于广西鹿寨县雒容镇的柳州地区雒容纸浆厂,1971年筹建,1989年更名为广西林业造纸厂。1987年,安明明被任命为厂长时,时龄33岁。

宣判现场。柳州中院供图

  因涉嫌贪污罪,被告人安明明于2013年1月3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2月1日由柳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并于2014年6月4日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出一支5人的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为近10年来该市出庭支持公诉人员最多的一次。

  法院审理认定,2002年7月至8月,在国有公司林纸厂改制期间,被告人安明明、冼惠英、郭其辉、陶智梅、莫浩锋等人利用组织和实施改制工作的相关职务便利,通过虚列预提职工工资,降低林纸厂的净资产等手段,使5人持有股份的私营公司鹿寨国林公司购买改制的林纸厂少付140余万元。

  2006年8月至2009年6月,作为鹿寨国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安明明,组织和实施了将鹿寨国林公司受广西林业厅委托管理的相关国有资产房屋的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到该公司名下,非法占有代管的国有资产,时值1244.9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安明明、冼惠英、郭其辉、陶智梅、莫浩锋在国有公司林纸厂中系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林纸厂的改制中侵吞、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鹿寨国林公司受委托管理国有资产期间,安明明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组织、实施了非法占有代管的国有资产;5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贪污罪,其中安明明的数额特别巨大,冼惠英、郭其辉、陶智梅、莫浩锋的数额巨大。

  法院根据5被告人贪污的具体数额,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具体情节等,依法判处安明明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判处冼惠英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判处郭其辉、陶智梅、莫浩锋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贪污赃款及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依法返还被害单位。

 

相关链接:

村民采三株“野草”判刑三年 事先知“野草”实为兰花
男子酒后邀请他人游泳 致溺亡被判刑2年
以“六合彩”投注为幌 两男子诈骗近3万元被判刑
女教师想挣私房钱 向考生卖答案被判刑1年
海南男子发布虚假电视节目中奖信息 被判刑11个月

 

相关链接:
海南男子发布虚假电视节目中奖信息 被判刑11个月
女教师想挣私房钱 向考生卖答案被判刑1年
以“六合彩”投注为幌 两男子诈骗近3万元被判刑
男子酒后邀请他人游泳 致溺亡被判刑2年
村民采三株“野草”判刑三年 事先知“野草”实为兰花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刘湃] [编辑:金慧仪]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