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4日),记者从西安交警未央大队召开的媒体说明会上获悉,西安男子刘某在未央区违章停车被贴罚单后,微博上辱骂交警,被大明宫派出所行拘三天。
违法停车被罚后发布侮辱言论
4月19日23点50分,西安男子刘某将驾驶的小型越野车,横停在未央区荣民路的机动车道。 “荣民路属于严管区,没有划分停车位,刘某将车停放在机动车道,严重影响了交通。
“西安交警未央大队副大队长王建华告诉记者。因刘某车辆违法停车,被未央大队拍照、取证、告知,并于当天21时49分录入违法处理系统。
当晚23时50分,刘某在其个人微博@雪上浪浪 上发布了针对未央大队的侮辱性言论并直接@西安交警未央大队。
4月20日早,未央大队官方微博管理员在日常维护微博时,发现了此条微博信息并上报,并用官微对其微博进行了转发,警告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另一方面,民警通过违法停车告知单查询,确认违法停车车辆信息与违法停车事实确凿。
交警提醒:要在合法和语言规范的前提下进行监督
4月21日,未央大队通过对比,确认新浪微博网民“雪上浪浪”本人就是西安违停车辆车主刘某,要求其尽快到大队进行相关询问。
当天下午,刘某迫于压力删除了辱骂未央大队的相关微博,并于当晚9点接受询问,随后,刘某被移交至大明宫派出所接受进一步处理。
4月22日,大明宫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刘某进行行政拘留处罚。
对此,西安市交警未央大队民警吴敏说,市民可以对交警在日常路面执勤、执法存在的不规范或有差异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但一定要在法律法规允许和语言规范的前提之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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