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乐园单方终止一公司俱乐部会员资格遭到起诉。记者25日从上海浦东法院获悉,该院自贸区法庭及时启动商事纠纷多元调解机制,这起涉上海迪士尼乐园的首例服务合同纠纷得以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2016年6月份,迪士尼乐园刚刚开园,上海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某投资公司)就与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开通了10张33俱乐部会员卡,支付的会员费加年费金额高达317.9万余元(人民币,下同)。
拥有一张会员卡,可以享有迪士尼度假区内餐厅、客房、导览等专线预订服务,及诸多只针对会员开放的服务。
然而,不到5个月,迪士尼乐园却单方发函终止了合同关系,并没收了全部会费。某投资公司的10个会员账户自此全部无法正常使用。
原告诉称,其支付了巨额的入会费及年费,被告却在无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单方终止合同,损害该公司的利益,诉请赔偿50万。双方签订合同中亦存在旨在免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的格式性条款,应被确认无效。
法庭上,迪士尼乐园表示,因为原告会员在朋友圈“倒卖”游园福利,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33俱乐部会员卡仅限持卡人使用,不可转让。若被告发现原告会员存在出售、交换、拍卖会员福利、会员卡的情况,将导致会员账户终止,且入会费和年费概不退还。
在2016年10月的一次调查行动中,被告发现了两个兜售上海迪士尼乐园贵宾服务的微信公众号。两名微信卖家均在朋友圈发布了相应广告内容,后调查人员分别与其取得联系,在支付相应金额后,由二人顺利带入园区,并享受到了33俱乐部会员专属的贵宾服务。
这两名微信卖家正是原告公司的会员。迪士尼乐园遂决定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原告的会员资格并没收全部会费。
本案承办法官朱俊对案情做了研判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朱俊当庭向双方指出,原告10张33俱乐部会员卡价值较高,费用已全部缴清,如今因个别会员的行为而导致全部账户被终止,其急于维权之情希望能够得到被告的理解。对原告来说,会员账户已开通4个多月,当务之急是尽可能地挽回损失。
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庭长曹克睿表示,自贸区法庭成立三年多来,已通过多元调解机制,成功调解600多件案件,纠纷处理周期仅28天,累计调解标的额超过5.4亿元。
曹克睿称,正是得益于调解,本案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帮助当事人节省了大量诉讼成本,提高了法院的审判效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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