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缴获的两辆电动车,目前未找到失主。
海口网4月26日消息(记者刘杰 摄影报道)一辆电动车以700元的价格买来,再以800元的价格卖出去,男子曾某、郑某因涉嫌销赃被海口警方刑拘。26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海甸派出所获悉,还有两辆缴获的被盗电动车找不到失主。
3月27日晚,一位市民来到海甸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电动车在海甸三东路附近被盗了,电动车装有定位系统。随后,市民向办案民警提供了电动车的GPS活动轨迹,民警顺藤摸瓜在海甸四西路某小区找到被盗电动车。由于电动车停放在公共区域,为了抓获嫌疑人,民警决定在现场蹲守。28日中午,一名男子来到这里准备将电动车骑走时被当场控制。
据介绍,该男子名为郑某,是一家修理店的老板。经民警做思想工作后,郑某交代,这辆车并不是他偷来的,而是从一个“中间人”曾某那里买来的,他这次共买了3辆电动车。根据他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又将曾某抓获。
民警了解到,曾某也是从别处买来的被盗电动车,据其本人交代,一辆电动车他以700元的价格买来后,再以800元的价格卖出,一辆车只赚100元差价。得知这种行为已经涉嫌销赃,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曾某、郑某懊悔不已。
办案民警称,目前警方仍在继续调查偷车人的相关线索,缴获的两辆电动车牌子分别为“飞野”、“龙马三阳”,由于品牌不常见,一时难以找到失主。民警希望通过媒体报道,让失主前来海甸派出所认领,联系电话:13307659878(王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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