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古盐田。记者 姚少龙 摄
海南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获悉,明确提出积极推动儋州古盐田、澄迈古村落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大海南红色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力度。
《意见》要求全面准确掌握海南省文物资源状况,编制并实施《海南省文物保护三年实施方案(2017-2019年)》,实现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法治化,使海南省文物资源进一步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力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增至35处左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至300处左右,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至600处左右。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30项以上,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启动率达50%以上。
海南文物资源独特而丰富,水下文化遗产数量居全国首位,革命文物、华侨文物、民族文物和古建筑、古村落独具特色,已成为海南代表性的文化元素和文化符号,是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
澄迈古村落。记者 姚少龙 摄
《意见》确定,要加强不可移动和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积极推动儋州古盐田、澄迈古村落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开展陵水黎族自治县桥山遗址、三亚市英敦遗址、东方市荣村遗址、澄迈县福安窑址、儋州市碗窑村窑址及与海上丝绸之路相关的文化遗产考古调查和发掘,实施昌化江流域史前考古调查项目,开展西南中沙群岛海域水下文化遗产调查、发掘与保护工作,探索在相关海域划定水下文物保护区和建设海洋历史文化遗址公园等。全力配合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南海基地建设。
《意见》提出,要推动文物与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文物+旅游行动工程。以文物保护工作为抓手,深入挖掘革命旧址、传统古村落、民俗老宅、黎族船型屋、南洋骑楼中的特色文物资源,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及古村落的保护,推进高林村、十八行村、保平村、罗驿村、白查村、初保村等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利用工程。在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对当地文物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合理利用,不断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单位和各类博物馆在旅游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打造文物旅游品牌,培育以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为支撑的体验旅游、研学旅游和传统村落休闲旅游。
《意见》要求,完善博物馆体系建设,发挥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省博物馆、省民族博物馆的带动作用,推进市县博物馆的建设与完善。扶持建设一批具有行业特征和地方文化特色的民办博物馆,提升海南省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形成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重点行业博物馆为骨干,非国有博物馆为补充的主体多元、结构优化、层级合理的博物馆体系。推进馆藏资源和陈列展览的共享与交流,提高藏品利用率,让文物“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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