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4月28日电(记者沈汝发)脱贫政策与实际工作不符合,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形象工程,应当予以问责;存在不严不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和“被脱贫”,应当予以问责……福州市纪委近期出台多项规定,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工作。
3月底,福州市出台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问责办法,对全市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所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从“情况明、数字准、工作实、管理严”四个方面,明确了22种“应当予以问责情形”,划出了“纪律红线”。
4月底,福州市纪委又出台了项目化管理责任清单,将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细化为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重点问题线索督办、督促建立惠民资金查询监督平台等十个方面24个项目,明确每个项目的具体举措、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福州市纪委表示,有关职能部门将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进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需要给予纪律处分或问责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另外,对扶贫领域问题频发,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监督不严、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实施“一案双查四追责”,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又追究有关地区或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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