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屯昌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清理积压案件、线索,加大追逃工作力度,成功敦促潜逃20余年的犯罪嫌疑人褚某清投案自首,并主动退还全部赃款。
犯罪嫌疑人褚某清系屯昌县石油公司原出纳,因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该院于1996年7月11日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后于1996年11月16日潜逃,被网上通缉。目前,该案已经移送公诉部门进行重新审查起诉。
在犯罪嫌疑人褚某清的追逃方法上,屯昌县人民检察院精准运用政策牌,巧妙运用亲情牌,灵活运用证据牌,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褚某清文化程度较低,当初是因为不熟悉法律,害怕因自己涉嫌的罪行可能会导致自己受到法律的严惩,才会在案发后仓惶出逃。针对这一情况,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利用春节和清明节等重要节日组织人员多次上门向犯罪嫌疑人褚某清家属及其亲朋好友宣传司法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摆出犯罪事实证据,打消思想顾虑,增强彼此的信任感,保证相互间信息的畅通,利用其亲情、友情感化、规劝犯罪嫌疑人褚某清投案自首,争取得到宽大处理。
经通力合作,犯罪嫌疑人褚某清于4月10日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结束其20余年的潜逃流亡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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