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5月2日电(记者陈晨)犯罪嫌疑人在互联网上购买模板、烫金机、水印图案印章等制假工具,大量伪造面额为拾元、贰拾元的人民币,再通过物流快递邮寄出售。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伪造货币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5月至6月间,被告人郝江江在上海市与他人共同制造假币,此后又去浙江省嘉兴市研究制造假币技术,后将部分以AP开头的贰拾元假币带至西安。从2016年5月开始,郝江江伙同被告人郝开心先后在西安市新城区、灞桥区租赁民房制造假币。由郝江江负责购买原材料、提供技术、联络销售渠道,二被告人共同利用电子假币模板、烫金机、丝印网板、人民币水印图案印章、印油等工具,大量伪造拾元、贰拾元面额人民币,并利用物流快递邮寄出售。
2016年7月15日,公安机关在西安市灞桥区二被告人租住处,查获烫金机等制造假币设备工具和大量伪造的人民币。经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鉴定,现场查获、扣押的假币成品、半成品共计2881张,总面额56070元。另查明,公安机关查获的以AP开头面额共计15140元的贰拾元假币成品757张,系郝江江在上海参与伪造。
法院认为,被告人郝江江、郝开心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律法规,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构成伪造货币罪,属共同犯罪,均系主犯。
根据刑法相关条款及司法解释,法院判处被告人郝江江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郝开心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扣押在案的制假工具和假币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相关链接:
网购客服主动“退一赔三”? 南京一市民被骗1.5万元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