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成都市新津县公安局于今日通报一起在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放飞无人机的违法行为,一名操控无人机飞行的违法行为人被挡获,与此同时对案件线索举报者发放1万元现金奖励。
成都市新津县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平安新津”发布新津警方查处一名在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放飞无人机的违法行为人通报,通报称:5月1日下午四点半,新津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新津县新平镇某果园有人放飞无人机,新津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正在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操控无人机飞行的詹某(男,38岁,本市人)挡获,并现场缴获无人机设备一台。
鉴于詹某的行为尚未影响机场航班的正常起降,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新津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詹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今日上午,新津县公安局对提供相关线索的举报者给予了10000元现金奖励。
警方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新津县全域属净空区域,希望各单位、组织及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军、民航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同时积极发现、规劝、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机场正常的飞行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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