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5起保山市纪委通报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一村官曾利用负责农户低保业务的便利,以欺骗手段截留他人低保卡,并冒领他人低保资金。
通报称,2012年10月至2015年12月期间,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党西村副主任周树杨,利用负责农户低保业务的便利,以欺骗的手段截留他人低保卡并冒领他人低保资金共计7100元,周树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此次通报的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还包括:套取、私分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问题;私自截留、挪用爱心水窑项目资金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资金问题;危房改造项目中收取农户“手续费”问题;骗取、私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3年,施甸县姚关镇姚关社区党总支书记谢寿祥与吴某某等7人套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4000元入村集体法定账簿后进行私分,谢寿祥分得2000元。谢寿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6人均受到相应处分。
2014年至2015年期间,腾冲市界头镇界明社区原副主任陈立友在危房改造项目中收取农户“手续费”共计24500元。陈立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10年至2011年期间,龙陵县象达镇邦工村原支部书记杨家常、村委会主任郑定发、副主任郑周全等3人合伙骗取、私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2750元。杨家常、郑定发、郑周全还存在利用个人或他人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杨家常、郑定发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郑周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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