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海口市青年路某健身会所的员工张小姐向记者反映,称她今年二月被招聘进该会所当销售员,可是直到四月中旬,该会所却以“多种理由拒绝发放工资,而拖欠工资的员工将近十人”。为此,该会所却称,“不存在拖欠工资的现象,只是根据行规按照预售期发放,这些员工的工资5月15日便可领取。”
投诉:会所拖欠工资
张小姐今年2月25日被招聘进入该会所销售部当一名销售员。据她介绍,“当时会所答应每个月底薪2千元,并且按照销售量给予提成”。同时,会所还提供住处,但自己没有住员工宿舍。
从那时开始,张小姐在该会所起早贪黑工作,其主要的工作是“早上打卡、发放宣传单、接待客人、收集资料等”,她几乎每天都很忙碌,“休息时间很少,虽然之前会所方答应每个月有四天的休息日,但休息日休假必须向领导请假才可以”。
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后,张小姐发现,会所还没有发放工资,同时,她发现,“没有领取到工资的还有近十名同事”。“我们工作是为了生活,吃饭、租房,没有发放工资怎么办?”张小姐说,无奈之下,4月13日,该会所“销售部6名员工同时辞职,并要求对方发放应得的工资”。
据介绍,4月15日,张小姐等6位员工再次到会所领取工资,但会所相关负责人“以尚未提交资料为由进行口头推脱,说工资过两天再发”;4月17日,该负责人“又口头通知将工资延迟至4月19日发放,还是以未交资料上报为由不能发工资”。而两天后的4月19日,同样没有发放工资,“仍然以资料未上交为由,虽然已有三名提前辞职的职工上交了资料,但会所也没有给这三名职工发放工资”。而张小姐所说的“材料”就是工作以来他们登记的客户材料,“其实材料随时上交,但会所出尔反尔,所以对方没有答应发放工资之前不想上交”。
张小姐说,按照之前会所答应的待遇,她至少应该领取到“两千五百元的工资,但到目前为止,除了此前因生活所迫预支两百元之外,会所方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
而该会所另一名辞职的员工吴先生介绍,他是在3月中旬进该会所工作的,“和其他员工一样,当时也没有和会所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答应底薪和业绩提成”。但四月中旬他发现“也领取不到工资,所以辞职了”。
而据张小姐及吴先生介绍,“其实还有许多员工没领到工资,有的已经工作三个月”。同时,据称,该会所虽然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但之前已经向外销售会员卡,在目前还没有开业的情况下,已经筹集到好几十万元的会员费”。
根据反映的情况,5月3日下午,记者记者来到位于海口市青年路的某健身会所。其会所门口处正在接待不少慕名而来的市民办理会员卡,偌大的会所里已经摆放了很多健身器材。
对于张小姐及吴先生反映问题,该会所负责人杨先生予以否定:“会所没有拖欠员工工资,只是按照行规满销售期后才发放”。
杨先生说,目前大概有5名辞职的员工要求发放工资,“但之前已经跟他们多次解释,会所不会拖欠他们的工资,但必须按照销售期发放。所以他们的工资5月15日可以领取”。至于为何按照销售期发放,杨先生说:“全海南都这样,会所销售员的工资都是这样发放的,一般情况是两月发放一次。”
南海网记者发现,该会所并没有在显目位置挂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对此杨先生说,这家会所的“连锁店,总店在儋州。目前该会所的营业执照财务已经办理”。
相关部门:应聘必须找准合法的用人单位及签订劳动合同
据张小姐介绍,因为会所久拖没有发放工资,近段时间来,他们也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效果甚微。
随后,南海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美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介绍,该大队查询不到该会所的营业执照,“用人单位及主体不明确,只是属于个人用工。因此,这种情况不属于管辖范围”。而这位负责人提醒,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聘者在招聘时必须了解所工作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合法证件及用人资格,同时要签订劳动合同。
那么,该会所是否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呢?南海网记者又来到辖区的海口市美兰区白沙工商所。据该所相关工作人员查询获悉,舞强国际健身会所在昌江、东方、澄迈、儋州等地都注册登记,但“海口市的查询不到”。
不过,该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该会所开业营业,“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同时,这位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办理会员卡及缴纳会员费时,也必须注意了解对方是否具备营业资格,避免消费权益受到损害”。
相关链接: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