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近日报道,我国第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一年多来,除了依靠法律为受害人“撑腰”,各地各部门积极联动,不断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家暴告诫制度的具体程序和内容,提供家暴庇护、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多方面服务内容,为“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出智出力。
各个部门的帮扶只是外部助力,这种外力要在受害者积极反抗家庭暴力的基础上才有意义。但现实情况是,“家暴迷思”依然在社会上广泛存在,比如“家暴是家丑”“不能因为家务事就导致家庭破裂”等,正在成为阻碍反家暴法有效实施的最大困境。对家暴的容忍,不仅给被施暴女性(少部分为男性)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而且产生了看不见的牺牲者——儿童。
在大众意识层面,家暴首先被界定在“家”的范围之内,是私事,也是丑事,对外宣扬都是丢人的,更何况诉诸公堂。这种错误观念,不仅将家暴双方牢牢困住,更在无形中对子女造成了巨大的隐性伤害。暴力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其暴力倾向一般也大于正常家庭环境中的孩子。
对此,有些人不以为然:“大人打架,又没有打小孩,有什么关系!”这更是一种典型的“家暴迷思”。对于家暴中儿童受到的伤害,大多数人更容易想到的是家长直接对孩子施暴,往往忽略了家庭的暴力环境造成的伤害,而这两点其实都是一样的,对孩子日后的成长带来了难以估量的心理创伤。
父母是将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的领路人,是幼小孩童心中安全的港湾和爱的源泉。但当有一天,慈爱的父母突然反目成仇,开始了不停歇的争吵、打骂的生活,孩子所有关于爱的观念也就崩塌了。一方面,父母的失控和暴力,不仅会让孩子身体受伤,更会让其觉得整个世界变得狰狞,无法建立安全感,更无法对他人和世界产生信任感。另一方面,孩子还常常会被卷入父母战争的漩涡中,成为父母吵架甚至家暴的借口,由此产生深深的内疚感,将父母感情不和的原因直接归咎于自己的“不好”,造成自我匮乏、习惯性说谎、讨好型人格,甚至潜移默化地养成极端的处理问题方式。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言传身教的影响远大于任何专业教师。大量案件和心理学临床研究都清楚地显示,哪怕只是目睹父母间的暴力行为,都会对孩子的后续成长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的更会导致儿童的忧郁症、焦虑症、暴戾等症状。我国台湾地区的一项研究数据显示,从小目睹母亲忍受家暴的女性,长大后同时成为家暴受害者的比例,是一般女性的4.3倍;而曾经目睹家暴的男孩,长大后对伴侣施暴的概率,则比一般男性高出5.27倍。
客观的数据与现实都在告诉我们,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所承受的伤害更是隐形而长远的。在父母日日打骂中成长的孩子,更有可能学习了暴力解决问题的处理方法,成为日后的施暴者,让家暴不断代际遗传。所以,为了孩子,请改变陈旧的思维模式,以法律为武器反抗家暴,不要让悲剧再延续到下一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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