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17时50分,乐至县人民法院通过新浪官方微博“乐至县法院”发布了“为打赏网络主播小伙诈骗被判刑”的消息。消息称,28岁的乡镇事业人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虚构项目,向13名群众骗取现金共计38.7万元,并将所骗钱款用于打赏网络主播,1个多月便挥霍一空。据证实,张某便是金顺镇原水利站站长。
据张某本人陈述,他大约于2016年4月,开始在某网络直播平台观看网络直播,并打赏主播。起初他并没有什么钱,对此也不痴迷,总共花了一两千元。2016年10月,有群众向其咨询工程项目时,他首次骗取了2万元,此后1个多月内相继骗取13名群众共38.7万元,并在直播平台豪掷一空。
部分受害人发现上当受骗后,向张某讨要说法,张某多方筹款,在退还受害人6.4万元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乐至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乐至县法院公开审理细节:“庭审中,张某的母亲一直在旁听席啜泣,不知身陷囹圄的张某能否直视母亲的眼睛,不知其在直播平台中被满足的虚荣心能否折抵自毁前程的悔恨。”乐至法院呼吁:“前路漫漫,且行且珍惜,谨以此案,警醒沉迷网络直播平台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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