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丝绸之路经济带”首次提出
2013年9月7日,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演讲时提出,为了使欧亚各国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相互合作更加深入、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可以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他指出,这是一项造福沿途各国人民的大事业,可从加强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几个方面先做起来,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大合作。这是中国国家领导人首次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以来,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截至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表达了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支持,中国已与40余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50余份“一带一路”相关合作协议。
2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首次提出
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国会演讲时提出,东南亚地区自古以来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加强海上合作,使用好中国政府设立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国愿通过扩大同东盟国家各领域务实合作,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同东盟国家共享机遇、共迎挑战,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3 丝路基金成立
2014年12月29日,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注册成立。丝路基金的资金规模为400亿美元,首期资本金100亿美元。截至目前,丝路基金已签约15个项目,承诺投资金额累计达60亿美元,并单独出资20亿美元设立中哈产能合作基金,投资覆盖俄蒙中亚、南亚、东南亚、西亚北非及欧洲等地区的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金融合作等领域,以实际行动践行“一带一路”倡议。
4 愿景与行动文件发布
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文件指出:进入21世纪,在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为主题的新时代,面对复苏乏力的全球经济形势,纷繁复杂的国际和地区局面,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精神更显重要和珍贵。文件主要内容分为8个部分:时代背景、共建原则、框架思路、合作重点、合作机制、中国各地方开放态势、中国积极行动、共创美好未来。
5 31个省区市对接方案基本完成
2015年11月,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衔接工作基本完成。《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发布以来,各地结合自身比较优势,有针对性地提出本地区在参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地方定位。同时,各地结合地方特色,统筹将各地经济、产业、人文等基础资源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相结合,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谋划建设格局,明确重点任务。根据方案,各地将在多个领域推动重点工作和重大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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