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行政检察监督直指监管缺失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的一家药店近日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店主张某本以为老实服从法院判处的刑罚,卖假药这事就可以“翻篇”了,没想到最终还是丢掉了“饭碗”。
张某为贪图高额利润,购进骨痹康蝮蛇葛根胶囊等6种假药在自家药店销售。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张某以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继续经营着药店。
今年初,广安市检察机关开展了“针对销售假药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对近3年来辖区内销售假药案件进行全面回访。发现90多家涉案药店的犯罪人虽受到相应的刑罚,但药店仍然营业,并继续销售假药。该市检察机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做好该类案件的后续工作。食药监管部门接受检察建议,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38份,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份,移送卫计部门处理27件,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23件。
2017年4月,广安市检察院率先在四川省成立行政检察处,着力探索行政检察监督。该院联合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立了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专项工作组,并制定了案件移送、联席会议、依法处置等工作规则。同时建立了“两法衔接”平台,专人负责案件梳理。对发现行政执法不到位的,通过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对因执法不到位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依法对行政执法人员立案侦查。今年以来,共对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3份,督促移送案件34件52人。对3名不履行职责行政执法人员立案侦查。(通讯员贺曦 杜雅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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