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5月14日电(记者胡锦武)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管理,规范药品零售经营行为。其中,对医保定点药品零售企业,要以“票、账、货相符”为重点,核查其是否通过信息系统造假违规套取医疗保险基金。
通知要求,各地加大日常巡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突出检查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区药品零售企业,要以供货单位资质、索证索票等为重点,核查其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购进销售假劣药品。对医保定点药品零售企业,要以“票、账、货相符”为重点,核查其是否通过信息系统造假违规套取医疗保险基金,是否开具虚假票据串换日常生活用品和保健品等非药品,以及是否回收通过刷医保卡套现的药品等。对高风险品种,要重点核查其是否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终止妊娠药品等零售企业禁止销售的品种;是否超范围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是否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等。
通知强调,对经营假劣药品和非法回收药品的、对虚构票据等弄虚作假套取医保资金的,均要按照严重违反GSP的有关规定,撤销其GSP证书,视情节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医保定点药品零售企业的相关违法违规情况要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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