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石家庄5月15日电 (李洋)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15日透露,为优化市区交通管理秩序,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省会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发布交通秩序大整治最严交规20条。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河北省会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重申并严格施行有关交规20条。其中,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的,罚款5元;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
在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秩序大整治最严交规20条中规定,车窗抛物、乱鸣喇叭的,罚款50元;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罚款50元,记3分;驾驶车辆使用手机妨碍安全行驶的,罚款50元,记2分。
同时,驾驶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三轮、四轮电动或燃油老年代步车、残疾人代步车、观光车等拼装车上路行驶的,罚款500-1500元,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无证的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据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政委周文华介绍,为有力治理主城区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致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会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也推出交通秩序大整治重点举措20条。
周文华说,石家庄将实行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依托“事故e处理”系统,开通“随手拍”功能。鼓励广大市民利用手机随时抓拍随意变道、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上传至数据平台后进行筛选甄别并实施处罚,视采用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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