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件“女童饭店叫喊被大学生踹”的事件引起了网上的广泛讨论,随着视频的曝光,从大学生对4岁女孩诉诸暴力到发现该名大学生并没有踹到女孩,网络上一直不乏对大学生表示支持的声音,于是一场关于是否应对“熊孩子”使用暴力的论战爆发了。
5月16日,澎湃新闻刊登了一篇名为《认同对“熊孩子”使用暴力,是网络的道德堕落》的评论文章,作者认为,网民对于该名大学生的支持行为是网络的道德堕落,“一个正常的社会会在一定程度上宽容孩子,却不应宽容对孩子使用暴力的人”。看似严谨的说法中,却暴露了一个最容易被忽视的问题,那就是在怎样的程度上需要宽容“熊孩子”呢?如果没有搞清楚这个范围,一味的“宽容”对“熊孩子”来说岂不是慢性毒药?
由“熊孩子”引发的社会讨论,这绝不是第一次。2016年2月23日,《杭州日报》就报道了有关“熊孩子”用可致命的箭射杀家养的兔子,这样的行为让人震惊的同时,也需要我们反思对于孩子的监管。尽管儿童杀小动物的行为比较少见,但是孩子的暴力行为人们却并不陌生。比如殴打同学的校园暴力,损坏别人财产的划车行为,玩火引燃居民楼的事故等等,这些行为的严重程度,其实已经超出了“调皮”的范畴,并成为公众关注的社会话题。
在饭店叫喊的4岁女童,虽没有达到上述案例中的程度,却也是犯了众怒。而其第一教育者,女童的父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刘备训诫阿斗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教育孩子的教条,应秉持在小恶都不可为的程度,公众场合调皮捣蛋的孩子若依仗着外界的无比“宽容”,日后将会娇惯出什么脾性来?或者说,父母倚着外界无比“宽容”孩子的态度,又怎么能尽一个合格父母教育孩子的职责呢?说得严重一些,或许此时所倡议的宽容,会造就上面那些超出“调皮”范畴的“熊孩子”。
网民对该大学生行为的支持虽说不妥,但体现了一种呼吁,对于“熊孩子”不能一直宽容下去而没有原则。当我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绑架网民一直去宽容“熊孩子”,而不去直视这个问题,最终很可能“坑”了“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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