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7日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政府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工作,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琼建房〔2017〕96号)精神,琼中将主要从五大方面对房地产调控作出实施细则。
一、限购区域及限购对象
(一)在本县范围内,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二)在本县范围内,暂停向在本省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三)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县购买住房须提供在本省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可。
经县人社部门或省人社部门认定的非本省户籍引进人才,凭县人社部门或省人社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允许在本县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
本通知所称的住房包括商品住宅、产权式酒店客房、符合转让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含新建和二手房),商品住宅包括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棚改、旧改、城中村改造的除外。
二、禁止期房转让和限制现房转让
禁止商品住宅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住宅和产权式酒店客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住宅和产权式酒店客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前,县房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与网签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产权式酒店项目客房销售比例不得高于该项目客房总数的30%,其余70%必须用于自持经营使用。原已销售的项目其销售比例已超出前述比例的立即停止销售,新批建项目严格按照规定销售比例进行销售。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
未取得商品住宅和产权式酒店客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预售商品住宅和产权式酒店客房须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不得分批次销售。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捂盘惜售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房管、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结构设计虚假宣传、囤积房源、捂盘惜售、人为制造房源紧张、哄抬房价、不明码标价、违规销售、一房多卖、“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顶格处罚,并进行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妥善处置存量商品住宅用地
加大存量住宅用地清理处置力度,采取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置换、改变土地用途、延长动工开发期限、安排临时使用等方式进行处置。
五、加强舆论引导
房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密切跟踪、分析和研判市场形势,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研究,及时完善相关监管措施。会同宣传部门、网信监管部门等单位加强房地产市场舆情监控,提前应对,提前处置,对负面宣传、夸大不实的报道,及时核对澄清,防止炒作。同时,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在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房地产运行以及整治情况,防止大起大落,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
除上述规定外,限贷、价格备案、交易资格审核等其他政策继续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琼建房〔2017〕9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据悉,此《细则》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和精神,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遏制投机性购房,促进琼中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白沙出台住房限购政策 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5月17日,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通知指出白沙自5月17日起实施住房限购政策。
保亭出台房产限购政策 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
5月17日,南海网记者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获悉,该县5月16日正式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对限购范围、住房转让、产权式酒店项目销售比例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保亭县限购1套住房,购房须提供在海南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五指山市出台房地产限购政策!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5月以来,琼海、海口、三亚相继出台房地产限购政策。11日,五指山市也发布了《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市民合理住房需求,遏制投机性购房,切实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通知》规定,在该市范围内,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并暂停向在本省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近日,海口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主要从八个方面对我市房地产调控提出实施细则。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限购范围。将产权式酒店和二手住房纳入本次限购范围。
二是在本市城区设置了限购区域。第一个是主城区,滨江西路以西、长彤路以东、南海大道和红城湖以北区域;第二个是南部生态保护区,主要在椰海大道以南、绕城高速以北、铁龙路以西、粤海大道以东范围,按照多规合一,这是海口重要的生态保护带。
三是从严界定购房资格。一是对非本省户籍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实施限购,在海南没有拥有商品住宅或产权式酒店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可在非限购区内申请首次购房;二是在限购区域内,要求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提供在我省各市县的连续2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才能购买首套房。
四是提高产权式酒店经营比例。产权式酒店项目销售比例不得高于该项目可销售面积的10%,其余90%必须用于自持经营使用。
五是提高限制现房转让的年限。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登记满5年后方可转让。
六是进一步实施差别化的贷款政策。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到70%以上。
七是强化交易的整顿和价格的管理。严格执行“一房一价”的价格管控体系,加强价格备案管理,加强交易资格和交易行为审核,从严管控市场。
八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人才购房将另行制定政策予以规定。
三亚出台房地产调控措施禁止期房转让和限制现房转让
5月10日,三亚正式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明确限购范围和区域,禁止期房转让和限制现房转让,提高产权式酒店经营比例。
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外省家庭售房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三亚实施住房限购政策。在三亚市(区)范围内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针对人才购房该市已制定相关政策。
对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三亚中心主城区(东至凤凰路和红沙隧道、南至榆亚路和南边海路、西至三亚湾路、北至金鸡岭路,不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购买住房及在海棠湾、崖州湾沿海一线购买商品住宅的,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已交定金但不符合购房条件的房企无条件退款
对已签订购房合同或认购协议并已支付首付款,但还未实施网签的购房者,凭完税凭证、税务发票或首付款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单、购房转账单)等有效证明材料,可继续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和执行原有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已交定金但不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者,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无条件退款。
琼海限购:非本省户籍家庭在嘉积、博鳌等购房要有社保或纳税证明
5月10日,南海网记者从琼海市政府网了解到,琼海市人民政府4月24日公布《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明确了住房限购政策。
琼海: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一)在本市范围内,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二)在本市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三)对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嘉积镇行政辖区(不含官塘片区)范围内购房,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博鳌、潭门镇行政辖区范围内购房,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可。
经琼海市政府或省人社部门认定的非本省户籍人才,凭市政府或省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允许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
大型企业或金融机构总部在海南设立分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凭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的劳动合同,允许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
重磅政策:海南出台限购政策!非本省户籍居民限购一套房
从4月14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下同)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
重要提醒:海南限购令来了 这时买房注意啥?
重要释疑海南为何此时出台限购令?省住建厅负责人释疑
今年以来,海南省部分市县商品房交易量大幅上涨,尤其是海口、三亚等地房价一度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对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今年2月底,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召集海南省政府和有关市县、有关部门进行座谈,提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要求。
3月初,海口、三亚相继出台了相关调控政策,有效稳定了市场预期。在此基础上,按住建部和海南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省住建厅等有关部门参照省外热点城市调控楼市的做法,起草了这份《通知》,经省政府同意,于4月14日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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