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早上8时许,徐汇交警二大队民警陈金恺见华山路虹桥路路口有一辆白色电动自行车,未悬挂任何车牌,车上坐着两名外国友人,肤色略黑,便上前将其拦下了解情况。然后用英语对他教育处理。
陈金恺熟练地用英语对对方说:“你好,我是中国交通警察,请出示一下你的护照。”外籍驾驶员用带着口音的英语解释说因匆忙出门忘了带护照。陈金恺接着问“你的名字如何拼写?”外籍驾驶员乐呵地告诉陈金恺,他有中文名字,叫“王兹子”?小陈完全听不懂他发音说的字,便指了指他的手机让他把字打在手机上。“原来你叫‘王狮子’!”顿时感觉名字霸气外漏,“你那么喜欢中国,还起中文名,就更要遵守中国的法律。”
陈金恺告知他电动自行车携带一名12岁以上的人是不允许的,违反《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处以30元的罚款。而“王狮子”一脸茫然,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违法。再经查实,他的电动自行车是未依法登记,但外观上较新。为了证实其是否有合法来源,陈金恺又多问了句:“这是辆新车吗?你有购车发票吗?”“有发票的!”他从皮夹中找出了发票,并询问民警哪里可以上牌。于是,陈金恺拿出纸用英语写了上牌地址和需要携带的物件。
“王狮子”很感激,当然也接受了处罚,并告诉他的同伴乘坐出租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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