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近日公开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临高县扶贫办原主任、副主任因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受到处分。
2014年,临高县扶贫办原主任符乃文、原副主任肖学才在扶贫物资采购项目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扶贫物资采购价格虚高,造成财政扶贫资金损失32.09万元。此外,符乃文还利用职务便利在扶贫物资采购和扶贫基建等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2017年3月,符乃文被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6年7月,肖学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因招标价格虚高而流失的款项已全部追回。
通报的其他问题还有:乐东县利国镇望楼村“两委”干部强令村民履行非法定义务、克扣村民补助款问题;定安县新竹镇卜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英居等人截留五保户物资问题,等等。涉事干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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