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在定点医院就医
先诊疗后付费 住院无需交押金
集中救治以下疾病患者:食道癌、胃癌、结肠癌、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型地贫、白内障等
昨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我省将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根据《海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在定点医院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无需交纳押金。记者张宏波
《方案》提出,2018年年底前,通过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对全省“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计生特困户和经省民政厅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以下统称农村贫困人口)中,罹患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型地中海贫血和白内障等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对上述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费用总额。同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
《方案》要求,按照乡镇摸底排查、市县审核建立台账的工作流程,逐级定期上报信息。对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集中管理、动态追踪、统筹安排,按病种实施医疗救治。
在定点医院救治上,各市县定点医院由各市县卫计委会同民政局确定本市县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原则上设在县级医院。省级定点医院具体为: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定点医院为省肿瘤医院;儿童白血病、重型地中海贫血定点医院为省人民医院;终末期肾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定点医院为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白内障定点医院为省眼科医院。
在支付方式上,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型地中海贫血和白内障等大病患者的付费标准分别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此外,贫困大病患者在定点医院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无需交纳押金。定点医院要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新农合和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患者出院时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医疗机构按照程序和有关规定申请垫付资金的回补。
据悉,我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今年5月为准备阶段,各市县组织开展核实核准救治对象,确定救治定点医院,成立专项救治领导组织。今年5月到2018年11月为实施阶段,各市县根据救治对象罹患疾病的轻重缓急,有计划地组织救治对象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对救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救治台账,按时报送救治情况。定点医院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的经济负担。今年年底前,使核准的农村贫困大病患者专项救治率达到100%,年底后新核准的患者要及时进行救治。今年6月至2018年12月为督导评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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