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段女婴穿戴游泳圈在游泳池内前翻,头朝下没入水中70秒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事发地点位于山东招远的一家婴儿游泳馆,孩子目前并无大碍,涉事游泳馆已停业整顿,有关部门正在对此事做进一步的调查。
北青报记者发现,视频中孩子所使用的是一种坐式游泳圈。有家长表示,这种游泳圈容易翻倒,造成孩子溺水的情况。对此,一家生产游泳圈企业的负责人称,任何一种游泳圈都不能保证绝对的安全,“婴幼儿游泳,不管使用什么泳圈,还是需要旁边有大人来看护的。”
女婴游泳时侧翻头朝下
七十多秒后才被人救起
根据事发时的监控视频,5月16日下午1点15分左右,一名身穿粉色坐式游泳圈的女婴正在游泳馆里的小型泳池内游泳。一开始,女婴旁边有一名穿着大褂的工作人员在看护,下午1点16分,这名看护人员一边看着手机一边离开了女婴所在的游泳池,大约10秒钟后,泳池内的女婴突然前倾,双腿朝上,而头部及上半身翻入水中。
随后,女婴开始了长达70多秒的挣扎。在整个挣扎过程中,其双腿和双手一直在不断挣扎,但游泳圈始终没能从她身上脱落,导致无法翻转。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刚开始女婴的挣扎幅度很大,但是后来挣扎幅度越来越小。
直到下午1点17分48秒,有人发现女婴翻入水中,于是冲进房间内将其救出,这时女婴已没有了力气,但是还可以自己活动。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此事发生在山东招远市金街上一家名为“乐游宝贝”的婴儿游泳馆,这家游泳馆主要从事婴幼儿洗澡、游泳培训等服务。5月18日上午,北青报记者拨打店内电话,但未能接通。此前游泳馆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视频中的女婴不到1周岁,事发后,他们陪着孩子的家长将孩子及时送医。
5月18日下午,北青报记者从招远市委宣传部获悉,事发后该儿童立即被送至医院抢救,目前该儿童意识清醒、状态良好,现继续留院观察治疗。招远市相关部门已经对涉事游泳馆进行查封,正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曾经到该店给孩子办理过游泳培训的一位家长告诉北青报记者,这家店内有一个专门的游泳室,考虑到秩序、卫生等,家长不能进去,而孩子游泳时会有工作人员在旁边看护,家长只能通过房间一边的大玻璃查看孩子的情况。而监控视频显示,女婴前翻入水时,家长坐在游泳室外,但背对着大玻璃,没有看到室内的情况。
女婴使用的是坐式游泳圈
有家长称曾遇到泳圈侧翻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女婴在游泳时所使用的是坐式游泳圈。在使用这种坐式游泳圈时,儿童需要把双脚套进圈内的孔中,然后就可以坐在游泳圈上。视频显示,发生前翻前,女婴曾经有一个向上支撑身体的动作,随后重心不稳翻入水中,而女婴在游泳时所使用的正是坐式游泳圈。
对于坐式游泳圈,不少家长对其都“心有余悸”。1岁孩子的母亲张艳艳(化名)称,在孩子出生后,很多家长都会考虑带着孩子去婴幼儿游泳馆游泳,因为可以锻炼孩子的肢体协调能力,孩子也确实喜欢玩水。在和其他家长交流中,张艳艳对孩子游泳时用的泳圈有了一些了解,“很多家长不建议用坐式泳圈,说是特别容易翻倒,造成孩子溺水的情况”。
北青报记者也从一些育儿群里的聊天记录上看到,不少家长曾“吐槽”使用坐式游泳圈时,孩子发生倾倒的情况。家长们表示,有些孩子平衡不好,或者在游泳圈里动作幅度比较大,都会发生翻倒的情况,
此外,在一些网络购物平台上,均有儿童坐式游泳圈销售,只是样式、型号各不相同。北青报记者从购买者的评论中发现,一些买家表示,自己的孩子在使用坐式游泳圈时发生过翻倒的事故,一名买家留言说:“宝宝往后翻了,整个人翻得脚朝上了,差点淹死了。”
坐式游泳圈是否安全
不同游泳馆说法不一
5月18日下午,北青报记者以家长的身份询问了北京多家儿童游泳馆,这些游泳馆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孩子来游泳,他们均可以免费提供坐式婴儿游泳圈,此外还提供臂圈、脖圈、腋下圈、趴圈等其他各类游泳圈。
据绿地缤纷城一家游泳馆的店员介绍,不同阶段的孩子,适合不同的泳圈,其中坐圈比较适合11个月到1周岁3个月的宝宝使用。平谷另一家游泳馆的店员则表示,店里虽然提供坐圈,但一般不推荐使用,一方面是坐圈对于游泳锻炼的意义不大,另一方面“坐圈是最不安全的游泳圈,宝宝容易重心不稳而发生翻倒”。但恒泰广场一家游泳馆的店员却给出了相反的结论,店员说:“坐圈是最稳的游泳圈。”
不过几家游泳馆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坐圈大多是用来进行亲子活动,或者供孩子玩水时所使用的。如果孩子想要学习游泳,还是会推荐腋下圈或者臂圈等。
对于游泳时是否让家中陪同的问题,绿地缤纷城一家游泳馆的工作人员称,孩子在游泳的时候是允许家长陪同的,但对进入游泳馆的家长人数进行了限制,“陪同家长不得超过2人,游泳馆内则只限1位家长陪同”。
厂家提醒游泳圈不是救生圈
婴幼儿游泳时应有大人看护
那么,坐式游泳圈是否真的存在安全隐患?广东一家规模较大的生产游泳圈企业的销售主管王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按照传统习惯,很多人会把“游泳圈”和“救生圈”认为是一种产品,但实际上,二者执行的生产技术标准是不一样的。
简单来说,“救生圈”更倾向于实用性,执行的是国际化标准,更加严格,而“游泳圈”目前执行的主要标准是工信部的《充气水上玩具安全技术要求》,婴幼儿所使用的坐式游泳圈就需要符合这一要求。
对于坐式游泳圈,《充气水上玩具安全技术要求》中有较为详细的技术规范,其中包括幼儿脚进入孔的圆周应为35厘米以上、开孔有座位的产品其座位部分的质地厚度应为0.3毫米以上,同时《要求》明确,产品应为不易颠覆的结构,其前部与后部的大小比例规定为55比45。
不过王先生也说,任何一种游泳圈都不能保证绝对的安全,尤其是对于还不能熟练控制自己身体平衡的婴幼儿来说,“婴幼儿游泳,都还是需要旁边有大人来看护的”。
此外,北青报记者从多家儿童游泳圈生产企业了解到,为了防止婴幼儿翻倒或者从游泳圈中脱落的情况,近些年,许多婴幼儿游泳圈增加了下颌内槽、魔术扣带等配置,进一步保证孩子的安全。一些坐式游泳圈,也会采用尽量降低重心的设计,防止翻倒情况的发生。
对此,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灏律师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负有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在婴幼儿脱离家长监护的时间内,更应当加强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婴幼儿的注意和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赔偿责任。至于游泳圈是否有设计缺陷等,属于另一法律关系,涉及产品安全质量责任,可以向销售者、生产者主张赔偿责任。
文/见习记者 付垚 实习记者 张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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