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5月21日电(记者张展鹏)一辆即将报废的摩托车,辗转以900元的价格卖给赵某,赵某驾驶该车发生事故致人死亡。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近日判决,参与转让车辆的刘某、朱某与赵某一起,连带赔偿830322.6元。
2014年8月,赵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时,与倪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导致倪某受伤并处于植物人状态,于2016年11月底死亡。倪某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将刘某、朱某告上法庭,要求连带赔偿交通事故损失。
记者了解到,肇事摩托车未年检亦未投保交强险,刘某以300元卖给不具有回收拆解资质的朱某。由于担心朱某将车子转卖而殃及自身,交易时刘某卸去了摩托车号牌,要求朱某锉掉摩托车的发动机号、车架号。但不久后,该车以900元的价格卖给赵某。
靖江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刘某将未通过检验的摩托车卖给朱某,且卸去车辆号牌,锉掉摩托车的发动机号、车架号,已经不符合上道路行驶的法定条件,之后朱某再次将摩托车转让给赵某。遂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赵某赔偿损失,被告刘某、朱某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案法官提醒,报废车或者临界报废车辆的部件老化、性能低劣,驾驶人在应对紧急情况时往往不能作出有效应对,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加之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导致肇事者难以单独承担赔偿费用。所以,对于报废机动车,应当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不可因贪图小利违法转让,否则有百害而无一利。
相关链接:
外卖车的危险速度如何刹住? 超时差评倒贴钱成诱因
超时差评倒贴钱 外卖车的“危险速度”如何刹住
超市也能卖车?汽车行业将迎来3大突破
卖车筹钱帮残疾人 文昌村民获阿里"天天正能量"三等奖
男子帮朋友送车去维修 偷走证照私卖车骗3.5万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