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香港创科博览。中新社记者 谭达明摄
“企业创新,有些困难咬咬牙能克服。最让人头疼的,是新技术、新产品经常被侵权,而且维权之路异常艰难……”
在本报记者对四川省的成都、绵阳,河南省的郑州、洛阳和浙江省的杭州、宁波这3省6市121家企业的调查中,企业普遍反映,尽管近几年来我国打击仿冒侵权的力度逐年加大,但由于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不合理、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依然不给力,创新型企业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
侵权易维权难
■“要取证就得买下对方仿冒的产品,而一套产品的价格就接近100万元。”
“对方把我们公司的一款检测设备买来,拆开后照着样子做了一台,招标时带着一模一样的仿制品就去了现场,连颜色都不换!”河南百克特公司总经理助理张晓雷提起之前的遭遇依然有点气愤。
“因为总被侵权,我们曾经想放弃国内市场。”成都一家科技公司技术总监说,软件一旦脱手,就不知道对方拿着它去做什么了,根本没法取证。“第二天一看,铺天盖地都是我们研发的软件,这对软件公司来说基本上是毁灭性打击。”
除了明目张胆的侵权,还有隐蔽性极高的侵权“擦边球”。“公司一直自主研发电子显示产品,曾在福建找了一家代工厂生产,结果被对方直接仿冒。和工厂交涉后,对方却说做了工艺上的改进、节约了元器件,拒不承认是抄袭。”河南胜龙信息公司总经理王鹏说,他们只能自认倒霉。
“完全窃取我们的技术倒不太可能,但有的企业稍微改一点,美其名曰‘借鉴’,我们也没有足够底气告它。” 成都一家企业的副总经理说,他们也吃过类似的“哑巴亏”。
“技术上的事儿很多时候就是一层窗户纸,一捅就破。”成都一家软件公司首席执行官说,当自己付出大量心血研制的创新产品被别人三下两下就成功抄袭时,由于搜集证据太难,很多企业被迫放弃维权。
而且,取证过程中花费的成本较高,令一些企业苦不堪言。
王鹏的公司还曾研发出一款能够有效消除摩尔纹的显示屏,并申报了专利。没想到,又很快被同类厂家仿冒。公司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咨询律师后发现,要取证就得买下对方仿冒的产品。“可这种显示屏很大,主要供电视台演播厅使用,一套产品的价格就接近100万元,取证成本实在太高了!”
河南北方玻璃知识产权部部长刘恒也深有同感。“按照现有规定,我们告别人侵权时,就要自己取证。但生产玻璃的设备价格昂贵,我们不可能为了取证去花几百万元买一条生产线,也不太可能到对方的车间去取证。”刘恒觉得,打起官司来,每年还要花费几十万元的律师费,浪费公司大量人力物力,最后往往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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