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侵权官司也高兴不起来
一路维权的企业被打官司拖累,甚至错过发展的黄金时期
■“侵权企业输了官司,赔了5万元、10万元,可他们的销售额已经接近两亿元!”
侵权官司打赢了,为啥许多企业还是高兴不起来?
部分企业反映,侵权方即使被处罚,也不会因为损失几个“小钱”而伤筋动骨,有的迅速“东山再起”,有的换个招牌“重新开张”。相反,一路维权的企业却可能被打官司拖累,甚至错过发展的黄金时期。
据一位企业负责人介绍,仿冒侵权的公司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往往输了官司就注销;而被侵权企业即使打赢了官司,却往往连打官司的成本都收不回来。郑州奥特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李建华说,他们研发的一款产品被仿冒后,市场价格迅速下跌,导致企业受损严重。他们与侵权的公司打官司,虽然赢了两场官司,但结果令人沮丧:对方一场赔了5万元、一场赔了10万元,而他们的销售额已经接近两亿元!“新的专利法虽然提高了赔偿额度,但与侵权方的非法获利和打官司维权的成本相比,还是太低了。”刘恒说。
“2015年初,我们公司曾在某地看到一个仓库里的仿冒货,公司立刻按正常程序报案给有关部门,但相关部门只是销毁假货了事,不再继续追究造假者。”成都一家科技公司经理认为,这种做法力度远远不够,应该找到上游的制假链条,铲除制假窝点。
“比起发达国家,国内对专利侵权的监管力度还是不够。”李建华说,有次企业去德国汉诺威参展,发现侵权企业也去参展后,就向会展方投诉,结果仿冒企业被灰溜溜地“请”了出去。
部分企业还反映,现有规定对侵权和经济损失的认定有很大局限性,有些情况下他们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向侵权方追责。
河南华冠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有一个原创的卡通形象叫嘻多猴。“别看只是一个小小的卡通形象,却凝聚了不少人的心血,我们花了一年零九个月时间才把它创造出来。”公司负责人梁兴说,这只“小猴子”活泼俏皮,可一“出生”就遭遇了不少侵权。“郑州很多小商店、火车站附近的地下室摊位,都摆满了嘻多猴的产品。找他们讨说法时,他们就说是在网上买的,我们对此毫无办法,最多就是让他们把产品撤掉。”
浙江海天集团行政总监汪晓莉也讲述了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我们一位员工3天总共偷了6000张图纸。最后一天,我们就在监控器里看着他偷,但在现场把人抓住后也没办法处置,不知该让他赔多少钱。”
“维权难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目前研发只想着短平快。原来两年做一个,现在恨不得一年做两个,赶紧推出去。”梁兴很无奈。
“专利蟑螂”讹诈创新企业
他们专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后再和真正的创新企业打官司
■“连法院都清楚对方把古北电子当‘提款机’了,但法律条文中没有一条能打击这种‘专利蟑螂’。”
“专利蟑螂”,指那些不搞研发不生产,只依靠不停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再和其他企业打官司、从中讹钱的投机者。“专利蟑螂”利用现有政策的漏洞,给创新企业带来很大困扰。
“目前专利法有待完善,其中实用新型专利管得太松,基本上申报就能评上,这助长形成了一批‘专利蟑螂’。”杭州古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刘宗儒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就碰到这样的事:有几个人原来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看到古北电子的产品后,就写了一大堆实用新型专利,也就是把一个非常通用的事情,写成数十个甚至上百个专利诉求。“结果,对方花很小的成本告我们一下,我们就要付出巨大代价来回应。”
对方和古北电子的官司打了两年半。刘宗儒认为,这家公司一开始就是想讹钱,找古北电子要几十万元的“和解费”。经过调查,果然发现对方是典型的“专利蟑螂”,他们注册了3家公司,手里拥有几百个专利。“如果我们跟这个公司和解了,对方一定会用另外一个公司来告,又要讹一笔钱。”
刘宗儒开玩笑说,连法院都清楚对方把古北电子当“提款机”了,但法律条文中没有一条能打击这种“专利蟑螂”。只要“专利蟑螂”上告,法院就得受理,被告的企业就得应诉。为了不受讹诈,刘宗儒没有妥协,从2014年开始,公司前后花了3年时间、耗资200万元,最后把“专利蟑螂”公司的核心专利都申请无效了。
刘宗儒说,对方虽然不会再来纠缠,但他们只要将专利重新排列组合一番,就可以再申请新的专利、讹诈别的公司。“制造垃圾专利,目的就是讹钱,必须要让他们付出代价。”刘宗儒认为。
(本报记者刘诗瑶、余建斌、赵永新、冯华、蒋建科、喻思娈、谷业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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