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杨俊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琼人字〔2017〕2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人民政府决定:
杨俊任海南医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洪日南任省财政厅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李伟任省公安厅网络警察总队总队长(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陈华任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
侯建民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古远新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刘红建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陈少仕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韶东任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孙健任省水务厅副巡视员;
免去吕传柱的海南医学院院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李明的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职务,另有任用。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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