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制作“阴阳”合同企图“瞒天过海”
杭州海关阻截三万吨“洋垃圾”进境
法制网记者 蔡岩红
将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通过制作“阴阳”两份合同,伪报品名,企图分批通过不同口岸“瞒天过海”走私进境。记者近日在杭州海关采访了解到,一起涉及三万吨的“洋垃圾” 电解铝阳极炭块残极被该关阻截于国门之外。
风险排查报关单中露破绽
“我们每个月都要对上一个月的报关单证进行审核,在审核中,一票从温州口岸进口的报关单疑点丛生。”杭州海关下属温州海关监管通关科关员林余惠回忆说,2016年12月8日,一家河南公司以62美元/吨的价格向温州海关申报进口一批“人造石墨材料”。“现在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这家河南企业为何不在当地报关,而要舍近求远从温州口岸报关?”联想到人造石墨与某些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外观近似,温州海关决定对该公司报关单信息和经营状况展开秘密调查。
今年3月下旬,这家河南公司的名字再次出现在海关通关系统里,申报进口的依然是“人造石墨材料”。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温州海关决定对已到港的集装箱开箱查验。集装箱被打开后,呈现在关员眼前的,是一堆大小不一形如煤块的物体。仔细观察,可以看到这些块状物表面带有明显的凹槽,少数凹槽内还留有未取出的铁块。未经使用的人造石墨多为表面平整的块状物体,而这批“人造石墨”残留锈斑和铁块,明显已使用过。之后,查验关员对这家公司此次申报的1075吨共42个集装箱货物全部开箱彻查,发现所有集装箱内的“人造石墨”都有明显使用过的痕迹。
在查扣这批问题货物的同时,杭州海关此前进行的暗中调查也有了新的进展。调查显示,该公司近期还有一批“人造石墨”准备从深圳口岸进口。4月6日,在海关总署的统一指挥下,深圳海关对这批货物进行了查扣,发现集装箱内的“人造石墨”与温州口岸性状相似,累计1002.5吨。
经权威部门鉴定,海关在温州、深圳口岸查扣的2079.5吨“人造石墨材料”,实际上是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洋垃圾”——电解铝阳极炭块残极。
突破“零口供”查实走私路径
杭州海关随后立即展开立案侦办,重点调查河南这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赵某父子及负责销售的豆某。
谁知三人早有准备,事先串供,坚称进口的货物就是人造石墨材料。面对“零口供”,海关缉私警察通过案情梳理,锁定了一个新的嫌疑人——翻译王某。据赵某说,他们与境外公司签订合同、申报进口涉及的材料都是翻译王某提供的。
缉私警察当即展开对王某的网上追逃,在五一假期,将王某从四川抓获归案,并从王某手机中调取到了大量帮助这家公司走私废物的证据。证据面前,赵某父子和豆某终于承认为了牟利而走私进口洋垃圾。
原来,海关查扣的这批“洋垃圾”俗称残极碎,学名电解铝阳极炭块残极,是电解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废料。残极碎含碳量较高,可以当燃料使用,但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有害物质,因此国家明令禁止进口。赵某获悉境外一些公司在低价出售残极碎,价格还不到煤炭进口价格的一半,遂谋划低价购入,再倒卖给国内厂家充当燃料,从中牟利。赵某多次出境洽谈购买事宜,最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总量为3万吨的残极碎购销合同。
“赵某以62美元/吨价格购买‘残极碎’,加上运输等各项费用,成本约800元人民币/吨,但销售价格却在1300元/吨,一吨就可赚500元人民币。3万吨就可赚人民币1500万,可谓暴利。”温州海关缉私办案人员冯晨雪说。
为让这些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洋垃圾”顺利通关,赵某指使翻译王某准备了“阴阳”两份不同的合同,一份是与境外公司签订的真实合同,另一份则将货物品名伪造成为“人造石墨材料”,避开“阳极”、“残极”、“许可证”等体现固体废物特征的字样,专门用于通关。不仅如此,赵某还计划“化整为零”,将3万吨残极碎分成30多个批次,从国内的不同口岸分别进口,企图“瞒天过海”。
“据环保专家介绍,炭块残极里面残留有大量的铝、钠、钙、镁、氟等电解质成分和有害物质,如果焚烧,会释放大量有害气体,严重威胁空气和土壤等生态安全。即便不作为燃料使用,处理不当还会导致有害物质渗入地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如果3万吨全部流入国内,后果不堪设想。”温州海关关长林江告诉记者。
据记者了解,就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深圳海关根据杭州海关审讯获得的线索,在深圳蛇口口岸再次成功拦截千吨残极碎。至此,该公司首批走私进口的“洋垃圾”3083吨全部被海关查获。
目前,杭州海关已抓获走私嫌疑人4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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