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5月24日消息(记者周洪通讯员王治国)上海一名男子在尚未谋面的情况下,就给女网友的账户汇去巨款。可惜该男子的一片痴情不仅没能打动这名女网友,连多次汇款的40多万元,女网友也不愿意归还,坚称这笔钱是“赠与”。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郑先生(化名)是1971年生人,上海人。2015年底在网上聊天时,他认识了1985年生人的湖北姑娘简小姐(化名)。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尽管只见过照片,郑先生却对简小姐“一往情深”。
两人在微信里你来我往,聊得挺热闹。对话记录显示:2015年12月1日,简小姐说,自己是银行工作人员,对于理财很有心得。郑先生于是问她,20万元一天能赚多少利息?简小姐回复称,没有最大、只有更大。郑先生就说,自己出本钱,准备投资20万元,请简小姐帮忙理财,并让简小姐提供银行账号,简小姐随后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号。第二天,郑先生就分2次将19万、1万打到了简小姐的账户里。
随后两人见了第一面。2016年1月到2月间,郑先生又分5次转账给简小姐25万元,称把钱放在简小姐处“挣利息”。
然而,郑先生出手大方的举动最终还是没能留住简小姐。两人关系开始恶化,2016年6月1日,郑先生通过微信与简小姐联系,称急需用钱,请她归还45万元,简小姐当即表示,次日会还钱。
可是,简小姐只还了1万元。她说,自己需归还购房贷款,只能每个月还1万元,并称郑先生当初让她拿钱去投资,幸好没有进行大额投资。
郑先生一直拿不回45万元,于是将简小姐起诉至法院。郑先生说,这45万元是委托简小姐理财的,既然事已至此,只要简小姐归还本金,利息就不要了。郑先生还说,其实自己还给简小姐5万元零用,也不用还了。简小姐却不这么认为,她说,45万元根本不是委托理财,而是郑先生为了追求自己的赠与,只是因为关系破裂,郑先生才出尔反尔。庭审中,简小姐还承认,45万元已经基本被自己用掉了。
法院认为,合同成立且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依约履行。本案中,原、被告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原告表示将钱款交给被告理财,被告表示同意。原告主张原、被告之间成立委托理财关系,合理有据,予以采信。
原告将系争钱款交给被告后,被告应当依约为原告进行理财。鉴于双方未明确约定投资理财期限,被告也未将系争钱款用于投资理财活动;原告于2016年6月向被告提出返还系争钱款后,双方的委托理财关系终止,被告应当向原告返还系争钱款。原告要求被告返还44万元,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辩称,系争钱款是原告在双方交往过程中为追求被告而赠与被告的钱款,未提供充分依据予以证实,法院不予采信。
据此,法院判决简小姐归还44万元;案件受理费7900元,减半收取计3950元,由简小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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