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陶盼通讯员李金星)借钱一直不还,无奈亲自上门讨债,谁知欠债人竟对两位年近六旬的老人拳脚相向。昨天,胡女士(化名)致电武汉晚报周二之约,希望替公公婆婆“讨回公道”。
胡女士的公公婆婆都是农村人,辛苦大半辈子攒下30余万元存款。2010年时,老两口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生意人赵先生(化名)。赵先生称自己正在做一笔大买卖,但周转资金出了点问题,希望两老能借钱帮他渡过难关。想着是熟人的朋友,也确实是一副老板模样,胡女士的公婆就将毕生积蓄30万元,借给了这位赵先生。赵先生打下欠条,约定了利息,承诺半年内还钱。
可是半年过去了,赵先生一点还钱的意思都没有,一再推托。拖了两年多,胡女士的公婆实在没办法了,才想着上法院起诉对方。法院判决书显示胡女士的公婆胜诉,但是对方却不执行。“我们又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是两三年过去了,钱还是没要回来。”
上周三晚上,胡女士的公婆亲自到欠债人家里讨债,“谁知欠债人的老婆和女儿居然动手打人,把我公婆脸上、手上都抓破了。害怕女儿留下案底,在民警的协调下,她们才拿出一万元还给我们。”
“可是剩下的29万该怎么要回来呢?”面对这场债务纠纷,胡女士很头疼。
对此,硚口区法院长丰人民法庭审判员曹昌健表示,要区别对方究竟是没有偿付能力,还是故意拖欠不还。一方面,作为申请人应该尽可能的向执行法官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及线索,包括银行账户、房产信息、有价证券、支付宝账户等等;另一方面,在被申请人不能偿付的情况下,应向法院申请将对方添加到失信人名单,对对方的活动进行限制和惩戒,现在包括不能乘坐高铁一等座、飞机头等舱、限制出入境、星级酒店消费等等,使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主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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