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直播行业的管制终于迎来“大招”。日前,文化部通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和专项清理整治,关停了10家网络表演平台,行政处罚48家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关闭了直播间30235间。此外,据“扫黄打非”办公室的消息,截至目前,全国已对十多起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进行了刑事立案侦查,多数案件查办取得较大进展。
这次行业整治的不寻常之处,在于力度空前之大。直播行业发展到现在,市场规模巨大,但随之而来的是行业乱象不休,同质化、低俗化内容不断,甚至还出现了一些颇具社会影响的恶性事件。面对直播乱象,管理部门以往多倾向于约谈和批评,违规比较严重的才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是考虑到直播是个新兴行业,正处于“井喷式”的发展阶段,要用包容和发展的眼光看待。但如今直播行业的市场格局已经初步确立,并将要迈入“行业洗牌”阶段,在这个时候进行强力管制,不仅能够顺应直播行业的发展规律,而且能加速行业洗牌,确保直播行业生态趋向健康有序。
对直播行业强力管制,首先是进一步明确了主管部门和具体责任。在被称为“直播元年”的2016年,有几个部门分别出台了办法,比如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信办出台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文化部出台了《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其中一些管理细则有“打架”嫌疑。但现在看来,分管领域和责任已经初步厘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行业准入,明确平台和个人都要“持证上岗”;网信办则要求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管辖对象具体为新闻类服务;而文化部则负责“全身体检”式的执法检查,无论是淫秽色情低俗内容,还是赌博暴力、封建迷信内容等,都在其管辖范围之内。由此可见,管理内容相对清晰和具体,能够使管理更为规范和有效。
同时,这次行业整治更重大的意义,在于向直播平台和主播释放出明确信号,管理在“动真格”。当前,直播平台已经超过300家,但不少平台还在打“擦边球”,一些“网红”极尽丑态的表演,不仅是博取眼球效应,更是平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致,细究起来,不少平台应该要负起主体责任。但从以往来看,主播如果触犯了某条法律,最有可能的是主播被追究法律责任,而直播平台则被约谈和整改,这种相对较低的违规成本,导致部分平台不断“故伎重施”。这次文化部的重拳出击,有针对性地指出了平台的主体责任,如果主播有违规之处,该处理处理,该解约解约,但如果平台被查实有管理责任,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直接关停,力度不可谓不大。
在对直播行业的管制策略上,此前有不少观点倾向于“宽松式”管理。这一观点的内核在于相信市场具有自发秩序,只要步入市场平稳期,行业进入有序竞争,优质网红就会驱逐劣质网红,优质平台就会淘汰粗放平台。但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直播平台反而有陷入“恶性竞争”倾向,所有人都一拥而上,有比谁更下作、谁更惹眼球之势。在这种状况下,用强力整治介入,可以加速行业洗牌,把平台的注意力引导至拼服务、拼内容上来。通过这种调控手段,能使直播行业有效“瘦身”,专注于提升其内容质量、深耕平台与服务方式,构建更为健康的行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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