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61岁的吴大伯,家境优越,因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2017年1月,他通过某家政服务部介绍雇佣50岁的王大姐为住家保姆。
才过了5天,大伯往大姐账户里打了8.9万元。
8.9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大伯为啥出手噶豪爽?让人跌眼镜的是,短短两个月以后,大伯又起诉到法院,说这笔钱对于保姆来说是不当得利,大伯要讨回去。
纠纷因钱而起。大伯和大姐都是离异,各自都有孩子。而吴大伯转了8.9万元给王大姐这部分事实是唯一双方都认可的。
前两天此案在杭州西湖法院开庭审理。吴大伯的代理人说,王大姐在提供家政服务期间,多次跟吴大伯讲述自己经济比较困难,希望大伯能够出手相助,并承诺与吴大伯结婚。吴大伯一来是同情其遭遇,二来也确实蛮期待与其结婚。一狠心就向亲戚借款资助王大姐。但是3月的一天夜里,吴大伯因病被送入医院抢救,没想到第二天凌晨王大姐趁机溜走。
这下吴大伯伤透了心,他认为王大姐趁人之危、采用欺诈手段,博取他的信任及期待骗取钱财是不当得利,应当全部予以返还,并赔偿经济损失。
50岁的王大姐衣着朴素,但谈吐优雅。她的律师说,除了照顾吴大伯的日常生活,她还帮吴大伯处理一些事务,做得比较好,得到了吴大伯的信任。两人聊天中,吴大伯了解到她经济困难,购房款还差8.9万余元,表示愿意为她支付这笔钱。
她原先不同意,但在吴大伯强烈要求下,接受了这笔钱。
王大姐坚持这笔钱就是大伯送给她的,因为“大伯很有钱,而且热心公益”。而她买的房子是她自己住的。
可是,今年3月份,吴大伯及律师要求她要么同吴大伯结婚,要么针对这笔钱写一张借条,不然只能法庭见。
她认为该笔款项应系赠与,不同意结婚也不同意写借条。
西湖法院经过审理查明,2017年1月,王大姐在收到吴大伯的钱后,于第二天付了7万余元给杭州一房产公司。但是,最终吴大伯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为什么呢?法院认为,当事人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请返还款项,应对对方取得款项没有合法依据承担举证责任。然而吴大伯主张王大姐以结婚为前提欺诈,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王大姐也不予认可,所以法院对这一条不予采信。
而在现实中,最典型的“不当得利”是有人银行转账,输错账号,一笔钱莫名其妙打入陌生人的账户,那么当事人可以要求陌生人返还。(本报首席记者肖菁 本报通讯员 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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