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濮阳5月25日电(刘鹏刘芳)“异物取出来了,手术很成功”,2017年5月9日,河南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委托濮阳市油田总医院为一名已经判决的罪犯进行了一台特殊的手术。
25日,记者通过濮阳市华龙区法院了解到,现年35岁的高某系盗窃惯犯,为了逃避刑罚,高某在2014年再次实施盗窃时,吞食了一根长达17厘米的金属电线。在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生效后,经法院工作人员多次给高某做工作,让其配合手术将体内异物取出,但其本人及家属一直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致使法院不能将其交付执行。
直到2017年3月,河南省政法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罪犯高某强制手术取出异物,收监执行。为尽快将高某收监执行,有效惩治犯罪,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积极商请濮阳市卫计委、濮阳市油田职工医院研究确定最佳手术医疗方案。
2017年5月9日上午9时许,在高某及其家属仍无理拒绝手术的情况下,法院工作人员向高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强制手术的研究决定后,高某终于同意手术。
据介绍,高某术后住院治疗恢复良好,法院遂在5月23日依法作出收监决定书,并于当日将高某送交濮阳市看守所交付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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