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5日消息(记者陈五男 通讯员陈创淼 王巨昌 摄影报道)“远亲不如近邻,我只是想把占用我阳台的那部分面积要回来。”25日,困扰海口市民于女士两个多月的心病总算解决了。当天上午,伴随着冲击钻作业的马达声,海秀街道办城管中队依法拆除因一业主强占邻居阳台而砌起的违建墙体。
该业主在没有经过于女士允许的情况下,直接拆了原本的隔墙,新砌的隔墙向于女士的阳台移了近80公分。
据了解,于女士2014年在位于东方洋路的海悦东方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今年3月份,当她带着设计师到新房规划装修布局时,却意外发现,购房时开发商赠送的生活阳台,被隔壁业主占去了近一半面积。于女士告诉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小区楼层户型都一样,开发商给每个业主赠送一个小阳台,相邻两个阳台以一堵墙为分界线,“隔壁业主在没有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直接拆了原本的隔墙,新砌的隔墙向我的阳台移了近80公分,占用了1.5平方米。”
之后,于女士联系上邻居业主进行沟通,希望其能将占用的面积还给自己。不料该业主表示,可以给予于女士金钱赔偿,但不会将墙体拆掉,并称购房时销售人员告知阳台是赠送的,没有说明可以使用的面积是多少,房子装修完毕后也通过了物业的验收。
现场,海口网记者从小区物业了解到,该业主此前在房屋未达到合同约定收房标准的情况下,申请提前装修,并在办理提前收房手续时,签下一个房屋提前装修的申请及承诺书。其承诺:“因本人提前接房装修,对房屋可能存在的隐蔽工程和观感质量的瑕疵,由本人自行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
该业主曾签下一个房屋提前装修的申请及承诺书。
在拆除现场,海秀街道办城管中队副中队长姚石空介绍,今年3月接到海口“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后,该中队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该业主加建已完成。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业主在三至五天内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的手续,在业主没有回应、整改时间已过的情况下,城管中队针对其未经行政审批,擅自加建房屋的行为立案调查,并先后下达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催告通知书。之后,在该业主限期内未自行拆除违建墙体的情况下,下达强制执行决定书,于今天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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