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鹤庆县公安局通报称,5月25日上午,鹤庆县医院门口一名妇女用刀砍城管执法车,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
25日上午10点左右,鹤庆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到县医院门口人行道上对占道摊点进行执法。在对朱某(女,48岁,云鹤镇人)进行劝离的过程中,因朱某抗拒执法发生摩擦,导致朱某的物品散落在地上。朱某遂用刀子对城管执法车辆进行砍砸,并将余火未烬的燃煤丢进执法车内。造成城管执法车前后灯被砍坏,雨刮被撇弯,两个观后镜被折断,三个座垫被烫坏,现场无人员受伤。
根据调查,警方认为朱某的行为已经分别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应予行政处罚。但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朱某疑似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人。本着全面审查案情、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权利、严格公正执法的态度,警方正在对朱某的责任能力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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