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前,福建省漳平市纪委汲取水利系统、溪南镇腐败问题教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释纪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
“该市水利系统、溪南镇腐败问题是由一段防洪堤坍塌引出的腐败窝案、串案,1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漳平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这里面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刚建成不久的九龙江防洪堤三期工程C4标段竟然被一场不是很大的雨冲垮了80米。”防洪堤的坍塌在当地引发热议:“这是典型的‘豆腐渣’工程,承包商太黑了”“监管部门领导肯定收了好处费”……
据了解,九龙江防洪堤工程属国家重点工程,北溪(漳平段)防洪堤三期工程预算总投资约1859万元,中央财政出资,分为5个标段施工,C4标段工程预算造价275万元。
漳平市立即成立调查组。随着调查取证紧锣密鼓地展开,涉及水利局干部的违纪问题浮出水面……
经过初核,2015年4月17日,漳平市纪委对漳平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灵炎进行立案审查。
据介绍,施工人员进驻C4标段工程施工不久,沈灵炎带队检查施工情况,同行的还有时任龙岩市防洪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经理刘光柏、水利局干部郑志锌等人。因对施工情况很不满意,沈灵炎让工程监理部以砂浆不够饱满、石头沙粒不符合要求、现场施工混乱等原因下发了暂停施工通知。
暂停施工就意味着损失。后来,工程承建人詹某约沈灵炎和刘光柏吃饭、唱歌,在要离开的时候,詹某塞给沈灵炎一个黑色塑料袋。沈灵炎稍微推辞一下,便收下了。袋子里装的是2万元现金。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不再“客气”,第三次就“习惯了”……就这样,沈灵炎先后5次收受詹某所送现金9.8万元。因此,詹某偷工减料的施工行为不仅没有停工整改,而且申报的工程进度款也很快获得拨付。
不仅如此,沈灵炎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防洪二期工程东坑口段和防洪三期工程西园段C5标段项目负责人刘某送给的钱物共计8.8万元。
刘光柏、郑志锌也未能“独善其身”。经查,刘光柏收受相关防洪工程项目承建人和监理单位承包人所送钱物共计23.5万元;郑志锌收受相关防洪工程项目承建人所送钱物共计3.8万元。
上述3人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随着水利系统违纪问题调查的不断深入,执纪审查人员又发现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一项目负责人在承包溪南镇河流治理工程中曾送给溪南镇政府30万元。
经查,2013年4月,该镇镇长叶科伟以征地工作缺少资金为由,让溪南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承建人,也就是承建过九龙江北溪(漳平段)防洪三期工程C5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刘某赞助溪南镇政府30万元。刘某于当月以“街道整治绿化赞助款”的名义将30万元转入镇政府账户。
这些钱如何分?叶科伟找到镇人大主席陈振西、镇党委副书记黄建生、镇党委原组织委员吕政、镇人武部长邓士华、镇水利工作站站长叶天彬等人商议。经过几人“讨论”,决定以虚列项目支出的方法套取30万资金,再以“补贴”的名义分发。事后,他们向时任镇党委书记连艳汇报,连艳不仅没有反对,反而一拍即合。
最终,连艳、叶科伟、陈振西、黄建生、吕政、邓士华、叶天彬等7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赖志雄叶张梁 冯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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