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在海口召开2017年“环境日”媒体见面会现场。南海网记者徐静涵摄
6月1日上午,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在海口召开2017年“环境日”媒体见面会,会上,发布了《2016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据公报显示,2016年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继续保持优良,其中,琼中、五指山等7个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等级为“优”。
2016海南生态环境总体保持优良空气质量全国第一
《2016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中显示,2016年,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4%;优良天数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8.8%)20.6个百分点,且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排名第一。
公报中还提到,海南省28个在用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优良,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6.4%。在城镇内河(湖)水体方面,全省60条重点治理的城镇内河(湖)水体的64个监测断面中,42.2%的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达到治理目标(2016年12月)。
海南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介于61.56~88.03之间。琼中、五指山、白沙、保亭、万宁、乐东、昌江等7个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等级为“优”,县域植被覆盖度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稳定;其余11个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等级为“良”,县域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
媒体见面会上,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邓小刚回答记者提问。南海网记者徐静涵摄
“十三五”期间海南加大环保投入较“十二五”增长50%以上
会上,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邓小刚就记者提出的“‘十三五’期间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做出回应。
据邓小刚介绍,2016年海南省已经颁布并开始实施“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家也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绿色发展的五大建设当中。海南省在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按照国家的发展理念和规划也做出了三大部署。
首先,海南省根据自身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大力推进六大专项整治工作。
其次,要开展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生态体制改革。改革的重点就是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体,包括:政府、企业及个人。
邓小刚举例提到:“针对企业,正在开展排污许可证的改革,五年后,力争所有排污企业必须申领排污许可证。”邓小刚指出,届时,企业必须做到“按证排污”、“持证排污”,如果企业在未获得政府许可的排污许可证情况下排污,就必须关门走人。
最后,邓小刚提到,“十三五”期间海南省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将有“前所未有”的投入。邓小刚说:“整体投入预计比‘十二五’期间增长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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