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日消息(通讯员郝良存 罗凤灵 见习记者潘睿)6月1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疑难再审案件,并于当天上午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江西省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某公司)向因工摔伤致残的民工彭某赔偿15万元。至此,长达3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得以解决。
据了解,42岁的湖北籍男子彭某是一名民工,经他人介绍,在江西某公司位于乐东县的建设工程从事泥工工作。2013年6月16日,彭某在一层楼顶施工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至地面受重伤,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事故发生后,江西某公司为彭某支付了约14万元的医疗费。
彭某因工摔伤造成了残疾,2014年3月,其向乐东县劳动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其与江西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补缴保险,并进行工伤赔偿。该部门裁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江西某公司补缴保险费。
江西某公司对此裁定不服,诉至法院,该案经多次审理后又申请再审。2016年10月12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指令海南二中院再审该案。至此,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长达2年多的诉讼仍未定纷止争。
海南二中院受理该案后,合议庭法官经过研判认为,该案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不能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有可能会产生新的诉讼激化矛盾。随后,合议庭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多次向双方当事人沟通,理清法律关系,释明相关法规。最终,双方当事人从外地赶至海南二中院,面对面进行调解,达成了江西某公司在已支付医疗费的基础上再赔偿15万元的调解协议。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路途遥远,合议庭法官当场制作了民事调解书,打印盖章后于当天中午12点半向当事人送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最终化解了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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