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区司法局负责人来到基层司法所检查和指导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工作。
海口网6月4日消息(记者刘杰 通讯员林颖 摄影报道)6月4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口市琼山区了解到,近日,海南省司法厅命名第四批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琼山区司法局府城司法所、滨江司法所和凤翔司法所三个基层司法所获评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至此,经过四年的努力,琼山区11个镇(街道)司法所全部获评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该区成为海南省第一个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全覆盖的市、县(区)。
滨江司法所接待服务大厅。
据介绍,为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建设,提升基层司法所执法为民能力,自2013起,省司法厅在海南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活动。“从2013年至2016年,全区11个镇(街道)基层司法所中,已有8个基层司法所成功获评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随后,府城司法所、滨江司法所和凤翔司法所三个基层司法所的创建工作也于2016年逐步展开。”琼山区司法局局长王启说。
基层司法所内的宣告室设施完备。
“在创建之初,府城司法所、滨江司法所和凤翔司法所三个基层司法所普遍存在配套设施欠缺、人员不足等问题。对此,琼山区高度重视,区三套班子主要领导赴一线现场办公,集中优势资源投入创建工作,先后出资110多万元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王启说,此举改变了以前“一人一桌一把锁”的落后办公状态,每个司法所配备五大功能室:调解室、接待服务大厅、宣告室、档案室、办公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增设了法治图书角、心理调解室等,扩展便民利民覆盖面。同时,在创建工作开展后,基层司法所配齐了人员队伍,由一人增加到了现在的四人,分别为所长、助理员以及两名社工。
滨江司法所内设置了法治司法角。
在硬件提升的提前下,琼山区同步发力,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软件建设。“我们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实地操作等方式,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业务处理水平。同时,加强管理,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流程,使得从接待受理到协调解决的整个过程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通过开展现代化文明司法所创建工作,基层司法所各项业务更加规范,职能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发挥。据介绍,2013年以来,琼山区各司法所直接参与或指导调解各类民间纠纷5237宗,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5084宗,成功率达97%,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38件,接待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为申请人挽回或取得经济利益3000余万元,全区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477名,累计矫治期满解除530人。
相关链接:
以司法公开回应公众关切·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